省水利厅对市交通运输局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G312线嘉峪关至清泉公路(嘉峪关段)进行核查
4月23日,省水利厅考核组一行对市交通运输局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G312线嘉峪关至清泉公路(嘉峪关段)进行了核查。
考核组通过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的形式,对G312线嘉峪关至清泉公路(嘉峪关段)水土保护设施进行了核查,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考核组对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项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建设的水土保持设施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水土保持设施布局合理,质量总体合格,运行情况良好,后续管理维护责任明确。考核组要求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要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形成完整有效的水土保持防护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