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党工委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根据《甘肃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嘉峪关市纪委《嘉峪关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原则
1.依法依纪原则:党务公开要按照宪法、法律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
2.真实客观原则:在不影响保守党内秘密的前提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开展党务公开,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在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的同时,保证公开形式与效果的统一。
二、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学习培训、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情况等。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和范围确定,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以及公示栏、电子屏、网站、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公开,以因地制宜、多样便捷为原则,注重创新形式和载体,保证有效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根据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嘉峪关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试行)》,各基层党组织在区委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对本级公开目录进行细化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党务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2.实施公开。经批准预公开的内容由党务工作责任人再次审核后,根据批准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3.收集反馈。公开期间,由党务工作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党组织进行研究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各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三)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公开时限分为即时公开、定期公开和长期公开。
1.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即时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可据情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3.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长期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到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
四、监督保障
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必须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内部监督制度。1.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区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2.实行预公开制度。党组织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3.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要公布每月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负责接访的领导干部要负责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处理有关问题。4.收集处理反馈制度。设立热线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等,畅通信息收集渠道,明确专人收集、筛选、整理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认真研究处理。对署名反映情况和建议的,应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听取其意见,接受监督。5.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党务公开的成功经验要广泛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6.监督检查制度。区委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可通过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在坚持上述制度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五、组织领导
成立郊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群工作部部长以及各单位党委书记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我区党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也要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