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宣传教育月丨守护国家秘密!一起了解“保密”那些事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1.未通过外部服务网,直接将铁路安全生产网、内部服务网与互联网连接的行为。 2.未按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有关规定要求,违规进行系统(或应用)上线部署的行为。 3.单位(个人)擅自将铁路行业重要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上传至互联网、泄密给外单位(个人),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将包含铁路行业重要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的系统部署在外单位的行为。 国家安全关乎 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维护国家安全 保守国家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