峪泉镇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发布日期:2025-07-03 14: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郊区工作办公室

峪泉镇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嘉峪关市峪泉镇新媒体平台、网站等信息发布流程,推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信息、文稿公开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各口、各村起草的信息、文稿应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多字或不规范词语,特别是地域名称表述错误、姓名错误的信息、文稿,确保发布信息、文稿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 信息、文稿安全审查应依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安全标准。

第三条  镇属各部门、各村要积极收集、编写相关的业务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等信息,报送信息稿件要求内容全面、语言表达规范、逻辑严密;固定专栏信息要定期持续更新,主题一致;工作动态信息要准确、及时。以便平台信息内容能得到及时发布与更新。
   信息、文稿公开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拟稿人员负责一级审核和校对。拟稿人员在信息撰写中注意字句精准、合法合规,自查自校信息中是否含有敏感信息,是否含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是否适合对外发布,把握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利于提高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内容:必须安全、合法、合规并适宜对外发布,要有,并符合《微信公众平台群发规则说明》的要求。

(二)各科室负责人负责二级审核和校对。对信息、文稿的全面性、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对信息、文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根据初审初校、二审二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涉及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信息,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第四条 严肃三审三校纪律。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严格落实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未经审核校对的信息、文稿一律不准发布。
  第五条 对不经审核私自发布、不按规定审核或审核不严,导致出现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