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嘉峪关市新城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12620200MB0W60547M |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 2021 | )年度 |
单 位 名 称 | 嘉峪关市新城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崔彭祖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嘉峪关市新城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服务乡镇社会保障工作、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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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嘉峪关市新城镇 | |||
法定代表人 | 崔彭祖 | |||
开办资金 | 56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7.2 | 41 | |||
网上名称 | 嘉峪关市新城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10人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对照《条例》和实施细则,2021年度我单位实施单位名称变更登记。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民政、社保、残联工作 1、低保救助工作。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新城镇截止12月底,现在册登记低保户63户1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5.3326万元,1-5月提标补发低保金2.546万元,低保户蔬菜补贴2.42万元;按照动态管理原则,停发9户15人,变更减少7户10人,新增2户2人;及时更新甘肃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系统、全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系统、低保每月台账,按季度上报低保对象核查信息,完成月报、季报报表、低保对象信息变更审批等。 2、特困供养及孤儿救助工作。2021年为新城镇8名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发放特困供养补贴8.7824万元、1-5月提标补发特困供养补贴0.28万元,特困供养蔬菜补贴0.16万元,特困供养护理补贴2.114万元。每月对特困供养人员定期进行走访,完善走访记录,完成特困供养信息台账更新工作。 对我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弃儿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各项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不同人群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建立详细信息台账,落实相关政策。2021年共为我镇3名孤儿,发放孤儿生活补贴3.6万元,孤儿助学金1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名,发放生活补助金1.0674万元。 3、残联工作。落实好各项残疾人惠民政策。新城镇现登记在册残疾人共350人,其中:视力残疾35人,听力残疾48人,言语残疾11人,肢体残疾200人,智力残疾35人,精神残疾13人,多重残疾8人。其中单独享受重度护理补贴118人,单独享受困难补贴10人,享受叠加两项补贴24人。全部登记在册,准确率100%,全面做好了残疾人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 一是1-12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3.976万元,发放蔬菜补贴307人6.14万元;低保范围内残疾人水电暖补贴36户,发放资金3.31万元;发放残疾评定补助6人0.06万元;发放残疾学生助学金5人0.51万元;发放残疾人医疗保险补助192人1.92万元;慰问基层党组织残疾党员9人,发放慰问金0.45万元。为18名残疾人发放手杖10个,轮椅2个,助行器4个,坐厕椅1个,盲杖1个,切实将惠残政策带到残疾人家庭。二是在新城镇8个村成立了残联协会,共选举协会会长1人(各镇残联专干担任),残委会主席8人,副主席16人 ,委员17人。残疾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4、医疗、临时救助工作。针对低保、特困供养、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开展了资助参保参合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截止12月份,为11人发放医疗救助金6.7818264万元。有效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针对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开展临时救助,截止目前,共受理申请临时救助为35户4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6.1062万元。 5、社保工作。认真落实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模式工作,2021年全年,新城镇新增参保33人,新增到龄补缴人员59人,死亡91人,新增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59人,开展社会保险身份认证1644人,通过现场采集、网上申办方式完成社保卡采集100张,受理制卡信息咨询服务960余人次,发放社保卡190张,为60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8个。 6、居家养老和老龄工作。一是根据《嘉峪关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和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以高龄、生活不能自理、计生特扶家庭老年人为服务重点,采取“政府补助+个人自付”方式,为A、B、C、三类老人提供安心午餐及理发服务。现辖区内享受居家养老政策待遇老年人275人,其中A类 23人,B类97人,C类155人。在市居家养老中心的支持帮助下,陆续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11个,2021年5月新建新城村孝老饭庄1个,涵盖热餐、冷餐、理发等多种服务,确保老年人就近便利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及服务。二是为全镇360名75周岁以上老人(含补报17人),申报高龄补贴26.9万元(含补报0.9万元)。结合党史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组织全镇8个村积极开展了“老年健康周”“智慧助老”“关爱老人,欢度重阳”等一系列有意义的活动,参与人数达到360余人次。 二、卫生计生工作 1、人口统计工作。全镇总人口11374人,常住人口11228人,流动人口146人,已婚育龄妇女2455人。全年户籍人口共出生94人,男57人,女37人,一孩52人,二孩37人,三孩及以上5人,其中常住人口出生53人,男31人,女22人,一孩27人,二孩22人,三孩及以上4人;全年共发放生育保健服务证26本,其中一孩8本,二孩17本,再生育1本,生育对象基本信息已录入放管服系统;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5本;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家庭医生签约303人,并对帮扶对象做好经常性入户访视工作。 2、计生政策落实工作。全年落实独生子女领证户及二女结扎户子女升学加分对象 74人,其中高考27人,中考47人;审核并上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9人,累计181人;审核并上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对象1人,累计18人;截止目前,全镇审核并发放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惠农资金17项4126人(次)162.33万元,其中:“两户”1-11月低保上浮资金163人次3.55万元;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金3人0.6万元;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救助金1人2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81人17.37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18人8.1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08人2.37万元;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金41人4.1万元;“两户”计生高龄补贴6人0.11万元;“两户”养老补贴266人8.36万元;独生子女户养老储蓄金12人1.02万元;“两户”医保补贴3073人98.33万元,“两户”升学奖励49人5.65万元;“二女户”诚信计生奖励31人2.23万元;自愿放弃再生育一次性奖励4人0.6万元;村宣传员报酬59人7.15万元;村计生专干津贴8人0.48万元;春节慰问困难群众3户,发放慰问金0.3万元;全镇共办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1345户,共计保费14.12万元,办理老年意外险403户,两癌险407户。 3、计生宣传工作。开展“母亲节暨幸福工程”主题活动和5.29协会会员日宣传活动11场(次),宣传人数1645人,发放宣传彩页250余份,接受咨询160人(次),慰问计生特殊困难户72人,发放慰问金2.6万元和其它慰问品;开展“弘扬抗疫精神,做新时代雷锋传人”的3.5学雷锋红十字志愿者服务系列活动,开展活动16场(次),参与人数700余人,发放宣传品6种320份;积极宣传动员育龄妇女参与孕优检查,目前已有18对夫妇完成免费体检;发放避孕药具33人50盒;免费发放叶酸184人1067瓶。 4、其他计生工作。积极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制定禁烟各项制度;指导8个村开展计划生育协会换届工作;强化爱国卫生宣传活动,引领健康生活方式,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提高了全体村民的健康素养水平。 三、“放管服”工作 今年以来,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新城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通过业务整合实现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达到了“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的要求;并及时完善制度流程,编制办事指南、流程及办理时限办理服务事项,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综合服务窗口共受理办理事项800余件,受理率、服务事项办结率均为100%。 四、农民技能培训工作 紧紧围绕现今市场需求及我镇农民的培训意向,积极与嘉峪关市师技源、森磊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沟通合作,组织开设了挖掘机、装载机、手工艺品、中式面点等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学员达到350余人次,通过开设技能培训班,不但提升了我镇农民技能水平,也为今后就业拓宽了道路。 五、危房改造工作 2021年,全镇共排查非自建房56户,用于经营的自建房199户,并按规定时间节点将排查信息全部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排查发现1户存在安全隐患房屋;排查非经营用自建房2699户,其中无风险房屋2439户 ,已录入系统2439户。存在安全隐患房屋259户,经专家组鉴定评级173户,并按规定时间节点将排查信息全部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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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其 使用情况 | 无 | |||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 |||
法定代表人: | 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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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意见(含 保密审查 意 见) | ||||
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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