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嘉峪关市高龄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8-01 15: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郊区工作办公室

1.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嘉峪关市高龄津贴?

  答: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嘉峪关市户籍老年人可以申请嘉峪关市高龄津贴。  

2.问:嘉峪关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嘉峪关市高龄津贴按年龄段分为六个标准,分别是:

1)7579周岁每人每月42元;  

2)80至84周岁每人每月83.5元; 

3)8589周岁每人每月125元;

4)90至94周岁每人每月167元;

5)95至99周岁每人每月250元;

6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833.5元。 

3.问:高龄津贴的申请方式有哪些?

答:申请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线上申请。符合条件,未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可通过点击“雄关养老”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平台→点击高龄津贴→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高龄津贴申请模块→输入老人身份证号→填写老人基本信息→填写老人社保卡号→填写老人家属信息,点击提交→申请成功。

2线下申请。老年人亲属无法操作,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前往社区(村),由社区(村)工作人员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现场申请服务。

4.问:高龄津贴的审核、发放流程是什么?

答:依托嘉峪关市高龄津贴管理平台,实现每月高龄津贴审核、发放工作全程网上办:

1)社区(村)工作机构对每月发放信息进行初审后,将高龄津贴发放信息提交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

2)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于每月月初前完成高龄津贴审核确认,提交市民政局审批。

3)市民政局汇总审核并经数据比对后,最终确认发放对象和金额,于每月10日前委托银行将上月度高龄津贴资金直接发到发放高龄老年人社保卡账户,并在发放清单明细中统一备注甘肃省嘉峪关市x年x月高龄津贴”。

5.问:停发高龄津贴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答:停发高龄津贴的相关规定主要涵盖停止发放条件、报告义务、核实与追回办法以及违规处理措施,具体如下:

1)停止发放条件老年人籍转出嘉峪关市或死亡的,高龄津贴从次月起停止发放。

2)报告义务:老年人或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须在老年人籍转出嘉峪关市或死亡后的15日内,主动向老年人原户籍所在社区(村)工作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3)核实与追回:未按时报告的,社区(村)工作机构可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确认符合停止发放条件的,老年人或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须及时主动退回多领取的高龄津贴;若老年人或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拖延、拒不退还多领取的高龄津贴,市民政局将依法依规追缴

4)违规处理: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高龄津贴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依法纳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来源:嘉峪关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