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办理公示
公 示
新城镇辖区居民:
根据《甘肃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对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现我村(社区)对通过医院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与等级 | 评定医院 |
刘万满 | 男 | 77 | 视力二级 | 市医院 |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 2025 年 7 月 30 日
至 2025 年 8 月 5 日
居民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反映。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邮编:735100)
受理举报电话:0937-6321596
单位: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