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5-06-24 15: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66号)文件精神,2025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现就落实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取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省内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已参加过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的,不得重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二 、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三 、补贴次数

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对取得《2025年甘肃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见附件)发布的职业(工种)相关技能人员证书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需在线下申请)。

四 、发放流程

线上申领:申领人依照政策条件,可通过电子社保卡或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sbs.rst.gansu.gov.cn/ )的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入口申领。线下申请:申领人可到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3018)办公室现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确认申领人信息,对申领人取得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证岗相适并经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发放。

五 、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发放于人社部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2025年12月31日截止。

六、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937-6789722

QQ    群:嘉峪关社保业务交流群1:51999513

嘉峪关社保业务交流群2:638275005

请各有关单位、企业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


附件:2025年甘肃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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