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登记
1.受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2)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表》;(3)对信息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2.注意事项
(1)明确失业登记对象: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依法享受养老保险的人群)、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
(2)实名制动态管理: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加强失业登记动态管理,适时注销其失业登记,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告知。
3
.办理流程
办理人申请→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受理
二、就业登记
1.受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2)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表》;(3)对信息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2.办理流程
办理人申请→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受理
三、《就业创业证》申领
1.受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2)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表;(3)两寸照片3张(彩色)。
2.办理流程
办证人所在社区申请审核→市人社局就业指导科复核办理
3.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4.办理地方
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市人社局就业指导科3031室
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受理材料
(1)身份证;(2)残疾证、低保证、复退军人证明等。
2.办理流程
本人向社区提出援助申请→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3.困难人员认定步骤(大就业信息系统)
失业登记→困难人员认定→就业登记
五、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1.受理材料
(1)就业创业证;(2)灵活就业证明。
2.办理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到所在社区申请→市人社局就业指导科初审并受理
六、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无需材料,现场咨询或者拨打电话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