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甘肃省艺术(群众文化)、文博、图书资料、农村实用文化人才等4个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甘文旅厅通字〔2022〕4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兰州新区组织部、商务和文化旅游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职改办),省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甘肃矿区人社局,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324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甘肃省艺术(群众文化)、文博、图书资料、农村实用文化人才4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省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农村实用文化人才系列高、中级职称;文博系列高级职称;全省县以下基层艺术(群众文化)、文博、图书资料高级职称。
中央在甘单位人员或外省企事业单位在甘分支机构人员因工作原因需要在我省评审艺术(群众文化)、文博、图书资料3个系列职称的,中央在甘单位经其中央主管部门同意、外省专业技术人才经外省省级人社部门同意并向甘肃省人社厅出具委托函(见附件1),经甘肃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我省艺术(群众文化)、文博、图书资料3个系列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到达退休年龄人员)和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企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的,需在申报职称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社保半年以上(个人不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省上统一比对),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业绩条件。按照《甘肃省艺术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76号)、《甘肃省文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6号)、《甘肃省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4号)、《甘肃省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306号)执行。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业绩时限。申报人员的业绩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申报人员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三)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为止。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它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四)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评价条件标准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才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转系列申报需在系统中填报现有同级职称。
(五)鼓励贯通发展。《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明确的60项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评审艺术、文物博物系列职称。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申报系统。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职改办)和评委会均须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gszcxt.cn/zcxt,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具体操作程序和单位账号创建等,按照省职改办《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执行。个人网络申报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除保密专业外,其他系列(专业)一律不得通过线下渠道申报评审,否则不予认可。
省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其所在单位进行申报。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单位所在地与档案托管地一致的,通过工作单位或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托管档案的人才市场进行申报;工作单位所在地与档案托管地不一致的,经档案托管地的人才市场同意,通过工作单位进行申报。
(二)网上申报时间和有关要求。个人申报时间从通知下发日起至9月30日24:00止。申报人员须诚信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佐证材料。因申报人员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申报本人承担。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避免多次重复退回造成网络拥堵,占用系统资源等问题,影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各级审核单位对申报人员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超过3次,超过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
(三)网上审核时限。根据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完成时限要求,我厅将于11月底前组织召开职称评审会议,请用人单位和各级职改部门务必于10月20日前完成审核反馈工作。
(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按系统规定和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一)关于原始材料的要求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准备原始材料备查。原始申报材料主要是在系统中上传的现职称证书、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成果和论文、论著材料的原件,并按顺序整理,列出纸质材料清单。管理单位和评委会有权抽查部分原始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确需复核原始材料的,由各主管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统一受理。原始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或下级职改部门按要求统一报送,不得由申报人员个人报送。
(二)关于专家举荐的要求
申报人员将专家举荐作为业绩条件的,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再填写《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突出业绩专家举荐表》,向举荐专家提出申请。填写专家意见的《举荐表》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后签字盖章,同个人申请书(含单位同意举荐的意见)、举荐专家资格证书一并上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按具备一条业绩对待:
1.申请人员、举荐专家双方或有一方不诚信的,或双方或有一方不知道举荐政策要求的。
2.针对已定性成果举荐的。
3.未产生效益的或虽产生效益,但未达到相应层级职称应具有水平的。
4.未按规定程序举荐或用人单位不认可的。
5.获“小范围”高级职称者举荐的。
6.举荐专家不了解申请人的业绩成果、能力、品德等情况的。
(三)业务水平考核和专业知识答辩
申报人员均须按照当年《关于组织全省艺术(群众文化)、文博、图书资料3个系列晋升职称人员业务水平考核及答辩的通知》规定参加业务水平考核或答辩,业务水平考核或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账号安全
省职改办将于8月20日统一对职称信息系统中所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级职改办的用户账号进行重置。重置后,系统管理员需尽快登录职称评审管理模块,在“用户管理”菜单下,重新分配用户角色,实名制创建至少包含系统管理员、审查经办和审查领导三个账号在内的用户角色,否则无法完成全流程系统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单位版、职改办版)》)。
从事职称信息系统管理相关人员,要牢固树立严格的保密意识,按国家保密的相关规定,保管和使用账号、密码。因保管、使用账号、密码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各级分管职称工作的负责人,要定期对本部门、本单位职称信息系统保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系统操作人员要定期更换和使用复合密码,系统操作人员更换时,要办理交接手续,新接岗人员必须重新修改和使用复合密码。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
各用人单位按“四公开”(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求,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各单位在推荐、评审或考核认定前,要在本单位宣传栏等明显场所或单位网站、工作群等公示申报对象的姓名、申报职称层级、符合评价条件标准的业绩等。要切实落实“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的要求,把好职称申报的“第一道关”,在推荐前完成论文审核、论文著作送审、证书核查、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的规定,未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的,可不作为职称申报评审依据,用人单位可拒绝推荐。评审结束后,要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装入其个人人事档案。
按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须经本单位在空岗数额内推荐,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享受同等职称申报的待遇。
(二)申报人员须诚信申报
申报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职称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佐证材料。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等情况。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承担。
(三)加强审核监督作用
用人单位、市州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体系。
在职称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不正当手段(请客、说情、托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等行为,经审查核实后,终止申报评审程序,取消参评资格,记入诚信黑名单,并告知本人单位,今后申报职称按“品德有问题”的情形对待。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婕 0931-8877679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