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全域全城无垃圾创建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

发布日期:2018-12-07 15: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日报

我市深化全域全城无垃圾创建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用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全面推动全域全城无垃圾创建工作由短板突破向全面提升转变,真正形成机制、形成自觉。

  巩固成果、重点整治。我市已经成功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必须牢固树立“创建难、保持更难”的理念,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梳理创建工作任务,针对短板和关键环节,逐项补齐,集中整治各类不文明行为,真正把全域无垃圾创建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前期整治成果不反弹。

  从严监管、形成合力。坚持把持续开展“六整治一行动”作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有力抓手和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环节,继续实行各部门联合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市容和环境卫生问题,切实加大整治力度,使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容市貌明显改善,推进创建工作整体实现新突破、得到新提升。

  广泛宣传、全民参与。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国。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调动全市干部群众倡导文明、爱护环境的行动自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做好梳理、提炼、宣传和推广,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始终把督查落实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保障,按照《嘉峪关市全域全城无垃圾创建工作规范》,详细编列相关部门责任清单,明确督查对象、督查内容、督查重点,将每项重点工作、重要举措逐一进行细化,形成具体可行、操作性强、便于考核的配套措施。按照重新调整和优化的《督查考评办法》,进行更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的考核测评。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和手段,通过开展明察暗访、现场督办、蹲点督促、协调交办、民意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方法,对创建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批评、曝光,做到督促检查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