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惠企政策“大礼包”(一)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新区创新发展,激发高新区企业创新活力与竞争力,嘉峪关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帮助企业了解政策、吃透政策和用好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政策
政策内容:对首次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奖励50万元,市级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工信发〔2023〕16号);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嘉办发〔2022〕13号)。政策内容:对首次认定为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奖励30万元,市级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工信发〔2023〕16号);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嘉办发〔2022〕13号)。
政策内容:省工信厅对已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组织专家、委托相关行业组织权威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获得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已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按照自愿原则3年内可以重复参加评价考核,但不得重复安排奖励资金;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20万元市级资金补助。为支持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对于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次年考核优秀给予一次性奖励,并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同时追加奖励。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工信发〔2022〕120号);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嘉办发〔2022〕13号)。
政策内容:对考核优秀的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户的省级奖励资金,已评优的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三年内不重复评定优秀等级,三年后再次评定为优秀等级的继续按照优秀平台奖励措施给予补助资金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市级资金补助。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业和信化厅技术创新平台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甘工信发〔2021〕269号);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嘉办发〔2022〕13号)。政策内容: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市级资金补助。政策依据: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嘉办发〔2022〕13号)。政策内容:对考核优秀的甘肃省行业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户省级奖励资金,已评优的甘肃省行业技术中心三年内不重复评定优秀等级,三年后再次评定为优秀等级的继续按照优秀平台奖励措施给予补助资金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行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市级资金补助。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平台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甘工信发〔2021〕269号);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嘉办发〔2022〕13号)。政策内容:对考核优秀的甘肃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给予30万元/户的省级奖励资金。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平台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甘工信发〔2021〕269号)。政策内容:对认定为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省级资金奖励。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131号)。
政策内容:对认定为数字化车间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省级资金奖励。对新认定的数字化车间市级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131号)。政策内容:对列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工厂给予100万元省级奖励,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给予50万元省级奖励。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59号)。政策内容:对入选国家级绿色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省级奖励,入选省级绿色产品的企业给予15万元省级奖励。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59号)。
政策内容:对列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供应链给予100万元省级奖励,列入省级绿色供应链给予50万元省级奖励。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59号)。政策内容:对列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园区给予100万元省级奖励,列入省级绿色园区给予50万元省级奖励。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59号)。政策内容:对列入省级工业节水型企业给予50万元省级奖励。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59号)。政策内容:被评定为甘肃省制造业“一带一路”拓展平台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省级资金奖励。对拓展平台企业及其与拓展平台企业形成紧密联合体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校等主体围绕《拓展平台企业发展方案》实施的海外地域拓展以及平台体系性、功能性建设提升,带动行业整体产业链提升、促进大中小企业“走出去”融通发展、开展央地合作的,根据实施内容情况,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省级资金支持。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制造业“一带一路”拓展平台企业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329号)。政策内容: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奖从高到低限额进行奖励,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1项,奖励200万元;一等奖5项,各奖励100万元;二等奖10项,各奖励50万元;三等奖50项,各奖励20万元。市级对获得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奖的企业或个人(含团队),特等奖给予15万元补助,一等奖给予10万元补助,二等奖给予5万元补助,三等奖给予2.5万元补助。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信委印发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工信发〔2018〕86号);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嘉办发〔2022〕13号)。政策内容:对符合甘肃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当年省级专项资金申报文件要求的项目,采取补助、贷款贴息、奖励、保险补偿等方式,给予支持。政策依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建〔202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