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财发〔2025〕24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2〕72号)精神,现将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的强制扑杀补助省级配套经费234.98万元下达给你们。
各市(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尽快与同级财政部门衔接,将资金拨付到使用单位,同时加强经费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挪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要及时将资金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按规定做好拟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发放到户的补贴情况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附件:1.
附件1 2025年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强制扑杀补助省级配套资金)安排计划表
2.
附件2 2025年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扑杀省级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