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清单化管理 规范涉农行政执法—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发布《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发布日期:2025-06-20 10: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厅执法局

坚持清单化管理 规范涉农行政执法—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发布《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2025-06-20 09:36        来源:厅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要求,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甘肃省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版)》,该目录涵盖329项行政执法事项,通过界定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明确责任边界,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职责不清、标准不一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提供参考。

系统梳理执法清单。主动适应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省农业农村厅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组织专门力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206部涉农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系统梳理,既对标农业农村法规全书,又借鉴河北、山东等省份经验,经过专家论证,形成了《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全面构建起覆盖农业农村全领域、贯通省市县三级的执法清单,标志着全省农业综合执法迈向标准化、规范化新阶段。

明确行政执法边界。对照《指导目录》,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个大类,建立“法律条文—执法事项—实施主体”全链条对应关系,构建起了“省级统筹、市县协同”的分级实施架构,既避免重复执法,又杜绝监管盲区。《指导目录》包含行政处罚271项(省级17项、省市县级7项、市级1项、市县级235项、县级11项),行政强制25项(省市县级8项、市县级16项、县级1项)、行政检查33项(省级7项、省市县级25项、县级1项)。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执法局负责同志表示,《指导目录》将有力推动涉农行政执法实现“三个转变”,即从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从经验执法向标准执法转变,从被动处置向主动服务转变。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