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1+2”政策文件 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1+2”文件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小企业有灵气、有活力,善于迎难而上、自强不息,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支持力度的相关措施。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连续两次召开会议,针对当前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统筹安排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重点工作。2021年11月,为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和《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形成国家“1+2”政策文件。
我省高度重视和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调研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每季度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倾听企业心声,了解企业困难。省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解决融资、租金、税费、社保等难题,帮助中小企业稳预期、强信心、快发展;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更多“专精特新”企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认真学习国家“1+2”文件基础上,充分吸纳国家和省上已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紧扣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借鉴兄弟省份为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先进经验,最终形成我省疫情常态防控下助企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1+2”政策文件。
二、“1+2”文件主要内容
(一)《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加大纾困资金支持、推进减税降费、灵活精准运用金融政策工具、缓解成本上涨压力等8个方面提出了25条政策措施,总体来说,可以用“少取、多予、扩需、保障、服务”10个字概括。
在“少取”方面。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缓缴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特别是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在“多予”方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进一步扩大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扶持范围,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创企业等经营主体,可给予3-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加强省应急周转基金使用,优先保障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力争2022年信贷投放不低于上年水平,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小微企业新增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按规定享受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批量带动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
在“扩需”方面。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主管预算单位主动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在“保障”方面。合理安排错峰用电,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微企业用电需求,确保中小微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90%返还。推动各级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发布实时有效的岗位信息,加强中小微企业人才需求对接服务。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在“服务”方面。加强与重点中小微企业的联系,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发挥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服务平台作用,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中小企业健全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督查评估,确保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工作落实到位。
(二)《甘肃省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聚焦创新引领、数字化发展、绿色发展、质量和管理、人才素质等多个维度提出13个方面、39条具体措施,重点突出以下4方面内容:
一是突出创新引领,转型发展。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通过提升创新平台支撑能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数字化赋能、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多方面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升级,今年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5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8家,推动10000户以上中小企业上云用云。以绿色发展、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等为重点,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组织专家开展中小企业诊断和管理咨询服务,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
二是突出综合施策,精准施策。通过财税扶持、融资服务、降本减负、援企稳岗、开拓市场、品牌建设等措施精准施策,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一户一档”成长档案,全面实施“一户一策”精准服务,确保税收优惠等政策应享尽享。采取“千企调研纾困”、第三方评估、考核评价等保障措施,推动各级政府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力度,打通中小企业发展痛点堵点难点,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同时,这里要重点强调,如税费减免等国家相关政策有所变化,遵照国家执行。
三是突出人才培养,营造氛围。今年,省上将评选一批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加强对企业家的培养、激励和保护,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优化职称评审机制,对中小微企业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开通政策“绿色通道”,让作出重大贡献人才直接晋升职称,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时晋升职称。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制造业“双创”服务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健全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和社会化公益服务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推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服务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
四是突出工作协同,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机构作用,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健全惠企政策落实月度通报、中小企业发展季度考核、年度督查的工作制度,会同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惠企政策,着力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减轻企业压力,共同做好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各项工作。
(三)《甘肃省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从惠企政策落实、强化服务2个领域提出22条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量化的事项,重点聚焦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聚焦财税支持。省级财政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奖励3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并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二是聚焦信贷支持。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开展2次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银企对接活动,力争全年为100户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10亿元以上。
三是聚焦资本市场支持。推动满足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挂牌和上市进度,力争科创板、创业板或北交所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零突破”。
四是聚焦产业链协同。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或服务目录,向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进行推荐,推动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供应链。
五是聚焦转型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中小企业“三化改造”,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利服务,助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云率达到95%以上。
六是聚焦人才支持。开展中小企业领军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2022年实现省级培训人才100名以上。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对接活动,力争实现就业意向500人以上。
七是聚焦市场开拓。组织50户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助力拓展国内外市场。
八是聚焦精准服务。各市州为每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一名联络员,为每户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对不少于10000户中小企业开展“送管理、送服务、送技术”活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全覆盖。
省工信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充分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强化与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共同推动“1+2”文件落实落细。同时,也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特别是加强对“1+2”文件的宣贯解读,宣传报道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取得的成效。我们也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1+2”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