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工信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对照《嘉峪关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嘉办发〔2021〕14号),现将嘉峪关市工信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
1.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工业企业产业升级和节能降耗,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及规划。推进工业领域的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3.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责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会同牵头部门完成国家过剩产能压减任务。推动有色金属、化工、能源、建材等支柱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落实焦化行业规范条件,支持骨于企业加快扩能改造和技术升级,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推进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组织相关部门按分工各司其职,协作配合。负责天然气清洁能源供应气源保障协调工作,督促相关部门、企业严格“以气定改”,有序实施“煤改气”相关工作。
5.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鼓励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不断提高中水回用率。
6.负责组织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7.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煤炭配送体系建立工作。做好对煤炭配送体系的监管
8.督促通信企业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的申报登记、污染防治及电磁辐射知识宣传工作。
9.负责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