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9 15: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

关于做好2024年度工程系列职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嘉峪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20242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10执行。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嘉人社发2024205文件执行。

二、申报范围

市工信局负责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广播电视、控制工程、计算机、自动化、气象、化工、矿业、石油与天然气、纺织、轻工、核工程、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绿色低碳、数字技术等领域。建设、水利、地质勘查测绘采矿土地、交通运输、林业(农口)、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快递和高等学校工程等专业,按其专业主管部门印发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账号获取方式。本次职称申报和评审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和评审信息系统”地址:https://gszcxt.rst.gansu.gov.cn/zcfwpt/home在线开展。未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省职改办同意,个人、用人单位和部门在线下进行职称申报和评审的,评审结果不予认可。个人申报账号由用人单位或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和创建。用人单位或申报单位的账号由人社部门或市工信局负责审核和创建。

(二)个人申报

20249110时至102024时为个人正式申报时间,为期共40天。申报人须根据各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和相应评委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须在102024:00前完成申报,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后果由申报人个人承担。

(三)单位推荐

202410210时至103124时为用人单位申报单位审核及推荐时间,为期共10天。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员错峰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含推荐人姓名、工作单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专业工作经历和年限、取得资格时间、聘任时间等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帮扶基层经历等基础条件情况;任现职以来符合相应系列专业业绩贡献条件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结果报告,于1031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各相关单位要尽力做到随时申报、随时审核、随时反馈。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30日为止,不得在该时间结束后,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专业技术人员在该时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二)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要对应到具体条款,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等情况。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置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三)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避免多次重复退回造成网络拥堵,占用系统资源等问题,影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各级审核单位对申报人员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超过3次,超过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

(四)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要按四公开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求,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要将省上印发的与本单位职称系列(专业)有关的评价条件标准在本单位网站、公告栏等公布、张贴,切实让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对照。各单位在推荐、评审或考核认定前,要在本单位宣传栏等明显场所或单位网站、工作群等公示申报对象的姓名、申报职称层级、符合评价条件标准的业绩等。要切实落实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的要求,把好职称申报的第一道关,在推荐前完成论文审核、论文著作送审、证书核查、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的规定,未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的,可不作为职称申报评审依据,用人单位可拒绝推荐。评审结束后,要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装入其个人人事档案。

(五)严格执行职称申报承诺制,签订承诺责任书。申报企业负责人要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按规定予以公示对审核把关不严,上交矛盾的单位,将视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单位职称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0937-62256180937-6225625

 

附件1.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

2.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嘉峪关市工业信息化局

202496

 

 

附件1.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