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甘
肃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
文
件
甘工信发
〔
2
0
2
4
〕
1
3
2
号
甘
肃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
关
于
印
发
«
甘
肃
省
首
版
次
软
件
产
品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市
(
州
)
工信局
、
兰州新区经发局
:
为了进一步激发软件企业研发以及用户使用首版次软件产品
的积极性
,
推动全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
现将
«
甘肃省首版次
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
试行
)»
印发你们
,
请认真贯彻执行
.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
0
2
4
年
6
月
1
7
日
—
1
—
甘
肃
省
首
版
次
软
件
产
品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
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
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行
动
方
案
的
通
知
»
(
国
发
〔
2
0
2
4
〕
7
号
)
、
«
关
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的通知
»(
国发
〔
2
0
2
0
〕
8
号
)
、
工
信
部
«“
十
四
五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
»
(
工
信
部
规
〔
2
0
2
1
〕
1
8
0
号
)
,
以
及
«
甘
肃
省
“
十四五
”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
甘
工
信
发
〔
2
0
2
1
〕
2
9
7
号
)
等文
件
精
神
,
进
一
步
增
强
软
件
产
品
有
效
供
给
和
高
端
供
给
能
力
,
推动我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
鼓励和引导企业在重点产业
领域积极开展创新研制
,
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中
“
首版次软件产品
”
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
权的软件产品
,
或原软件产品在其功能或性能等方面实现较大突
破的软件产品
,
首次发布并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软件产品
,
不包
括研制单位开发仅限于自用的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
.
第三条
省工业
和
信
息
化
厅
组
织
开
展
首
版
次
软
件
产
品
认
定
,
各市州工信局
、
兰
州
新
区
经
发
局
负
责
对
推
荐
上
报
的
当
地
(
企
业
)
—
2
—
首版次软件产品及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把关
.
首版次
软件
产
品
一
般
每
半
年
公
开
征
集
一
次
,
企
业
根
据
通
知
要
求
逐
级
申请
.
第四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国家要求
,
适时编制首版次
软件产品研制需求清单
,
引导企业对标研制
,
开展技术攻关
.
第二章
认定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
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范围
:
(
一
)
基础软件
1
操作系统
.
桌
面
操
作
系
统
、
服
务
器
操
作
系
统
、
网
络
操
作
系统
、
云操作系统
、
嵌入式操作系统
、
物联网
(
车联网
)
操作系
统
、
安全操作系统等
.
2
数据库
.
分布
式
数
据
库
、
关
系
型
数
据
库
、
键
值
存
储
数
据
库
、
列存储数据库
、
文档数据库
、
图形数据库
、
实时数据库
、
内
存数据库等
.
3
中间
件
.
终
端
仿
真
/
屏
幕
转
换
中
间
件
、
数
据
访
问
中
间
件
、
远程
过
程
调
用
中
间
件
、
消
息
中
间
件
、
交
易
中
间
件
、
对
象
中
间
件等
.
4
通
用
办
公
软
件
.
满
足
办
公
需
要
的
文
字
处
理
、
电
子
表
格
、
演示文稿等桌面办公系统
,
包括版式软件
、
流式软件等
.
5
开发支撑
软
件
.
虚
拟
测
试
软
件
和
软
件
开
发
、
编
译
、
图
形
图像处理及企业研发
、
设计中的通用工具软件
.
—
3
—
(
二
)
工业软件
1
研发设
计
类
工
业
软
件
.
虚
拟
仿
真
系
统
、
电
子
设
计
自
动
化
(
EDA
)
、
计
算
机
辅
助
设
计
(
CAD
)
、
计
算
机
辅
助
工
程
(
CAE
)
、
计算机
辅
助
制
造
(
CAM
)
、
计
算
机
辅
助
工
艺
规
划
(
CAPP
)
、
建
筑信息模型
(
B
IM
)
、
产品数据管理
(
PDM
)
软件
.
2
生
产
控
制
类
工
业
软
件
.
工
业
控
制
系
统
、
制
造
执
行
系
统
(
MES
)
、
制
造
运
营
管
理
(
MOM
)
、
调
度
优
化
系
统
(
OR
ION
)
、
先进
控
制
系
统
(
APC
)
、
安
全
仪
表
系
统
(
S
I
S
)
、
可
编
程
控
制
器
(
PLC
)
.
3
业务管理类工业软件
.
企
业
资
源
计
划
(
ERP
)
、
供
应
链
管
理
(
SCM
)
、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
CRM
)
、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
HRM
)
、
企业资产
管
理
(
EAM
)
、
产
品
生
命
周
期
管
理
(
PLM
)
、
设
备
管
理
与维护
(
MRO
)
软件
.
(
三
)
嵌入式软件
通信设备
、
汽车电子
、
交通监控设备
、
电子测量仪器
、
装备
自动控制
、
生物医疗设备
、
可穿戴智能装备
、
服务类机器人
、
无
人机控制与机载
、
其他嵌入式软件
.
(
四
)
新兴技术软件
(
含平台软件
)
1
大
数
据
.
分
布
式
计
算
、
数
据
分
析
挖
掘
、
可
视
化
、
数
据
采
集清洗
、
联邦学习
、
隐私计算等大数据软件
.
2
云计
算
.
大
型
公
有
云
S
a
a
S
、
P
a
a
S
服
务
软
件
、
云
管
理
软
件
、
虚拟化软件
、
云原生技术软件
.
—
4
—
3
区块链
.
区块链底层技术平台
、
区块链服务平台
.
4
工业互联网
.
工业互联网平台软件
、
数字孪生软件
.
5
人
工
智
能
.
人
机
交
互
、
通
用
算
法
软
件
、
基
础
算
法
库
、
工
具链
、
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框架等人工智能软件
.
6
物联网
(
车联网
)
.
物联网
(
车联网
)
平台软件
.
7
未来新兴软件
.
(
五
)
重点行业应用软件
面向党政机关
、
国防
、
能源
、
交通
、
物流
、
通信
、
广电
、
教
育
、
医疗
、
建筑
、
制造
、
应急
、
社保
、
农业
、
水利
、
气象
、
地质
灾害
、
金融财税
、
知
识
产
权
、
检
验
检
测
、
科
学
研
究
、
公
共
安
全
、
节能
环
保
、
自
然
资
源
、
城
市
管
理
、
地
理
信
息
领
域
等
专
业
应
用
软件
.
(
六
)
信息安全软件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
网
络
安
全
、
密
码
算
法
、
数
据
安
全
、
工
控
安
全
、
安全测试
、
可信计算
、
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软件
.
(
七
)
信创软件
基于国产信息技
术
路
线
开
发
,
面
向
党
政
机
关
、
金
融
、
能
源
、
制造
、
交通
、
建筑
、
广电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
.
第六条
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基本条件
:
(
一
)
为依
法
设
立
的
企
业
,
经
营
状
态
正
常
、
信
用
记
录
良
好
、
符合产业发展导向
.
—
5
—
(
二
)
具有较
强
的
软
件
产
品
研
发
能
力
,
良
好
的
技
术
研
发
人
才
队伍和软件升级服务
.
(
三
)
已按照
国
家
统
计
局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服务统计调查制度
»
要求
,
注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
系统并按时填报数据
.
第七条
申报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
一
)
知识产
权
明
晰
.
申
请
单
位
在
国
内
外
依
法
拥
有
申
请
产
品
的自主知识产权
,
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
无知识产权纠
纷
.
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时间距产品取得该软件著作权的时间原
则上
不
超
过
2
年
,
软
件
著
作
权
证
书
登
记
的
软
件
产
品
主
版
本
号
为
1
0
.
(
二
)
技术水
平
先
进
.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一
项
或
以
上
:
在
同
类
产品中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及以上
,
市场前景较好
;
产品功能或性
能有重大突破
,
具有技术领先优势
;
填补国内省内空白
、
打破市
场垄断
;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
自然科学奖
、
技术发
明奖
、
科技进步奖
)
;
被列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
、
示范项目
.
(
三
)
性能质
量
可
靠
.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一
项
或
以
上
:
产
品
通
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
;
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
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
;
通过省级及以上具备
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
.
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
,
需
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
属于国家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
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
—
6
—
(
四
)
获得市
场
认
可
.
产
品
已
经
交
付
且
实
现
市
场
化
,
该
软
件
产品取得软
件
著
作
权
证
书
以
后
的
累
计
销
售
(
服
务
)
金
额
、
销
售
(
服务
)
合同
、
发票日期须在著作权证书获取日期之后
.
第三章
申报和认定程序
第八条
申请
单
位
需
提
交
«
甘
肃
省
首
版
次
软
件
产
品
申
报
书
»
(
见附件
,
以下简称
«
申报书
»)
,
包括以下内容
:
(
一
)
甘肃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材料承诺书
;
(
二
)
甘肃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
(
三
)
甘肃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请表
;
(
四
)
甘肃省首版次软件申请报告
;
(
五
)
相关附件
.
1
申请认
定
产
品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属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
涉
及
多
个
单位的
,
需提交
与
产
品
技
术
归
属
及
权
限
有
关
的
技
术
转
让
、
许
可
、
授权
、
合作生产
、
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
2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
副本
)
复印件
;
3
申
请
认
定
产
品
的
检
测
报
告
或
用
户
验
收
报
告
、
查
新
报
告
,
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4
研发投入
证
明
、
销
售
合
同
、
销
售
发
票
和
银
行
流
水
,
如
暂
无发票流水
,
需提供情况说明
,
在申请政策兑现时完整提供
.
5
审计机构出具的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
6
申请
认
定
产
品
的
彩
色
照
片
(
软
件
系
统
截
图
)
、
企
业
资
质
、
—
7
—
荣誉
、
用户应用报告等申报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请采用
A4
纸
双
面
打
印
,
于
左
侧
装
订
成
册
(
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
)
,
加盖单位公章
.
第九条
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
,
自愿向所在市州工信部门
申报
,
按要求提交认定申请
,
按要求编写
«
申请报告书
»
.
第十条
市州工信局负责对本辖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
填写
«
甘肃省首版次软
件
产
品
认
定
推
荐
表
»
(
见
附
件
2
)
,
将
产
品
申
报
材料一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第十一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定机
构按照材料审查
、
实地核查开展评审
.
将符合条件的产品通过门
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
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
第十二条
经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采取后奖补方式
,
补助
资金从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数据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
排
.
对经认定公示后的产品
,
按不超过认定后第一年度产品销售
合同金额的
2
0%
予以一次
性
奖
励
,
奖
励
金
额
不
超
过
5
0
万
元
.
加
大对底层和源头技术取得突破
、
具有较强自主可控能力
、
提升软
件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首版次基础软件或工业软件支
持力度
,
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
2
0
0
万
(
元
)
.
第十三条
对申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填报虚假数据
、
伪
造项目成果和证明材料
、
提供虚假销售
(
服务
)
合同发票等弄虚
作假行为的
,
取消其产品申报资格
,
已取得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
资格的企业
,
撤销其认定资格
,
收回已拨付补助资金
.
因上述行
—
8
—
为被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认定资格的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甘
肃省首版次软件产品
,
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
自公
布之日起执行
.
附件
:
1
甘肃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
2
甘肃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推荐表
—
9
—
附件
1
甘
肃
省
首
版
次
软
件
产
品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
:
(
盖章
)
产品名称
:
(
含版本号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申报日期
:
年
月
日
甘
肃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
制
—
0
1
—
填
报
说
明
1
统一用
A4
纸印刷
;
2
按格式要求填写
,
除另有说明外
,
栏目内容不得空缺
;
3
文字叙述部分用三号仿宋
GB
2
3
1
2
字体
;
4
未尽事宜
,
可另附文字材料说明
;
5
内
容
双
面
印
刷
于
左
侧
装
订
成
册
(
采
用
普
通
胶
粘
装
订
方
式
)
,
加盖单位公章
;
6
按要求顺序合并简装
(
勿使用塑料封皮
)
,
加盖骑缝章
;
7
封面后为目录页
,
依序注明相应材料名称及页码
;
8
推荐单位为市州工信局
、
兰州新区经发局
.
—
1
1
—
甘
肃
省
首
版
次
软
件
产
品
申
报
材
料
承
诺
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
:
一
、
本申请报告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
、
准确
.
二
、
提供的申报材料和文件内容真实
、
可靠
、
事实存在
.
三
、
提供申报的产品与提供申报的资料和文件一致
,
并事实
存在
.
四
、
的知识产权明晰完整
,
归属本
单
位
或
技术来源正当合法
,
无知识产权纠纷
.
五
、
近三年未发生产品质量
、
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
若发生
与
上
述
承
诺
相
违
背
的
事
实
,
由
本
单
位
承
担
全
部
法
律
责任
.
法人
(
签字
)
:
单位
(
盖章
)
:
日
期
:
—
2
1
—
甘
肃
省
首
版
次
软
件
产
品
申
报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表
—
3
1
—
甘
肃
省
首
版
次
软
件
产
品
申
请
表
—
4
1
—
—
5
1
甘
肃
省
首
版
次
软
件
申
请
报
告
(
编
写
大
纲
)
一
、
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
二
、
申报产品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
三
、
申报产品的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水平
.
(
一
)
开发背景
.
(
二
)
开发过程及测试
、
鉴定情况
.
(
三
)
关键技术
及
该
关
键
技
术
的
突
破
对
行
业
技
术
进
步
的
重
要
意义和作用
.
(
四
)
产品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状况和品牌建设情况
.
(
五
)
与国内
外
类
似
产
品
在
性
能
、
功
能
、
技
术
指
标
等
方
面
的
比较
.
四
、
申报产品分析
.
产品应用情况
,
包括首版次用户单位使用情况
.
五
、
产品的市场前景
.
(
一
)
产品的供应现状
.
(
二
)
市场需求分布
,
供需的预测
、
价格的现状及变化趋势
.
(
三
)
产品的质量水平和档次
.
(
四
)
产品的市场定位
、
内外销
、
市场份额
、
竞争优势
.
六
、
该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
—
6
1
—
七
、
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
、
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
题的解决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或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
出创造性贡献的主要研发人员情况及主要贡献
(
7
位人员以内
)
.
八
、
该产品技术经济总体评价和申报理由
.
—
7
1
—
证
明
材
料
1
申请
认
定
产
品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属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
涉
及
多
个
单位的
,
需提交
与
产
品
技
术
归
属
及
权
限
有
关
的
技
术
转
让
、
许
可
、
授权
、
合作生产
、
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
2
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
副本
)
复印件
.
3
申
请
认
定
产
品
的
检
测
报
告
或
用
户
验
收
报
告
、
查
新
报
告
,
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4
申请认
定
产
品
软
件
著
作
权
证
书
、
发
明
专
利
等
知
识
产
权
证
明材料复印件
.
5
研发投入
证
明
、
销
售
合
同
、
销
售
发
票
和
银
行
流
水
,
如
暂
无发票流水
,
需提供情况说明
,
在申请政策兑现时完整提供
.
6
审计机构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
7
申请
认
定
产
品
的
彩
色
照
片
(
软
件
系
统
截
图
)
、
企
业
资
质
、
荣誉
、
用户应用报告等申报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8
1
—
附
件
2
甘
肃
省
首
版
次
软
件
产
品
认
定
推
荐
表
推
荐
单
位
(
盖
章
)
:
序
号
申
报
单
位
产
品
名
称
(
含
版
本
号
)
软
件
著
作
权
证
书
号
产
品
类
型
上
年
度
营
收
上
年
度
研
发
费
用
产
品
研
发
费
用
自
获
得
著
作
权
产
品
销
售
总
额
申
报
主
体
是
否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产
品
是
否
符
合
申
报
条
件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
9
1
—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
0
2
4
年
6
月
1
7
日印发
—
0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