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及解读
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21名委员组成,2024年召开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关于2023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计划的请示》《关于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请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请示》《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为直属嘉峪关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设3个科室。从业人员38人,其中:在编7人,非在编31人。
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矿区中心”)主要负责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归集、使用和会计核算,设1个科室。从业人员12人,其中:在编6人,非在编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4年,新开户单位61家,净增单位19家;新开户职工0.59万人,净增职工0.23万人;实缴单位665家,实缴职工6.47万人,缴存额15.8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74%、3.52%、2.99%。2024年末,缴存总额145.8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21%;缴存余额51.09亿元,同比增长9.1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
2024年,2.6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1.59亿元,同比增长1.6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03%,比上年减少0.95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94.7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9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6万笔6.23亿元,分别同比下降20.00%、16.93%。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4万笔5.05亿元,矿区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万笔1.18亿元。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04亿元。其中,市中心2.88亿元,矿区中心1.16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6万笔60.11亿元,贷款余额32.3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6.09%、11.54%、7.2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3.30%,比上年末减少1.1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517笔22531.60万元。截止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0977.1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5162.72万元。
(四)资金存储
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8.62亿元。其中,活期0.98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65亿元,1年以上定期14.1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80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
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3.30%,比上年末减少1.1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4年,业务收入14879.64万元,同比增长6.72%。其中,市中心11689.64万元,矿区中心3190.0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4904.3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9974.88万元,其他收入0.38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4年,业务支出7499.12万元,同比增长11.28%。其中,市中心5587.79万元,矿区中心1911.33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7117.6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381.08万元,其他支出0.36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4年,增值收益7380.52万元,同比增长2.45%。其中,市中心6101.85万元,矿区中心1278.67万元;增值收益率1.50%,比上年减少0.1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19.0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63.6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397.88万元。
2024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479.6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06.56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5006.56万元,矿区中心0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33.9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9141.09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55188.93万元,矿区中心提取3952.1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930.66万元,同比增长11.78%。其中,人员经费577.59万元,公用经费161.79万元,专项经费191.28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55.9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37.59万元、77.23万元、41.09万元;矿区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74.7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40.00万元、84.56万元、150.1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72万元,其中,市中心0万元,矿区中心2.72万元。逾期率市中心0,矿区中心0.0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33.98万元。2024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4.22%,国有企业占73.86%,城镇集体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0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7%,灵活就业人员占0.07%,其他占1.47%;中、低收入占99.24%,高收入占0.7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94%,国有企业占69.41%,城镇集体企业占0.13%,外商投资企业占0.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9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2%,灵活就业人员占0.44%,其他占0.83%;中、低收入占99.88%,高收入占0.1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4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5.99%,租赁住房占2.8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3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0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4%,出境定居占1.73%,其他占1.3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53%,高收入占0.47%。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0.4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3.93%,比上年末增加1.0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167.3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22%,90-144(含)平方米占89.75%,144平方米以上占4.03%。购买新房占69.60%,购买二手房占30.4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8.5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1.4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58.15%,30岁-40岁(含)占32.00%,40岁-50岁(含)占8.00%,50岁以上占1.8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4.5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5.42%;中、低收入占99.14%,高收入占0.86%。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0.80 %,比上年减少了10.3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市中心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最高不高于2023年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本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2024年中心持续扩大制度覆盖范围,落实专职消防人员住房公积金待遇保障;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进一步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累计年租房提取公积金提高至36000元(含);实行租房提取差别化政策,对多子女家庭、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缴存群体,可按月全额提取本人月缴存额支付房租;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认本地房、认全国贷”原则,支持缴存人首套及改善性二套住房贷款需求,提取和贷款政策向首套房、取得相关证书的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住宅、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多子女家庭倾斜;扩大“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配合落实国家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清拆项目工作,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抵押物上增加居住权。优化贷款流程,取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账户须保留6个月缴存余额的限制。
矿区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业务标准,加大了收缴力度,调整缴存基数上限最高不高于2023年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维持最低缴存基数不低于甘肃矿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2024年矿区中心汇总了全国先进公积金中心政策典型做法,结合保障核基地高质量发展需求进行筛选,提炼出矿区公积金政策调整方案,主要有“扩大提取范围”“认房不认贷”“加大多子女家庭支持力度”“支持矿区国有企业楼盘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高贷款额度”等政策,获得了矿区管委会的一致通过,矿区中心按照决策要求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利好政策推行到职工业务中。
(二)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4年,市中心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由2家增至3家。矿区中心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24年,市中心按照住建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打造“民生幸福典范”城市为重点,擦亮“积金累玉,嘉住好房”服务品牌,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服务技能,培养创建星级服务岗位。在创新便民举措和优化服务方式上精准发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行的每周六“延时服务”活动,受到了广大办事群众的拥护和称赞。增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氛围,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社会影响力。通过三年的持续推动,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为民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行动取得了扎实成效和群众的广泛赞同。2024年,国务院发布了“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及重点事项清单,其中贷款一件事作为牵头部门,整合“一件事”流程,打通贷款上游网签备案业务延伸和贷款下游业务抵押资料初审渠道,将个人征信信息查询、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查询嵌入业务系统,实现“贷款业务办理+网签备案信息共享+征信查询+抵押落实”一站式服务,将原本需要跑3次才能办理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减少至仅需合同面签跑1次即可完成。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让政务服务从“可办”变为“好办”“易办”,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舒适。
矿区中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措并举,在“容缺审批”“延时服务”“现场服务”等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职工的获得感。积极推行业务“替代办”“承诺办”。结合矿区中心业务系统升级工作,梳理业务办理过程堵点痛点问题,推行线上线下业务“替代办”“承诺办”,缴存职工可在业务办理中对缺项材料通过甘快办、原件照片、商业银行APP、全国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等查询业务相关资料,或在业务办理结束前承诺补齐时间,极大的便捷了职工业务办理的需求。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市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的迭代升级改造,构建全面符合业务发展要求的数字化运营、服务、管理、共享体系。拓展智慧服务场景,推动租房、购房、离退休、偿还贷款提取及贷款变更等更多服务事项表单免填写、材料免提交、数据不可见、核验自动化,真正实现“全程网办”。创新开展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全业务、全流程应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功能,贷款业务实现数字建模,智能语音和影像双录“不见面审批”。强化电子材料共享复用,简化办事操作,实现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审批,推广“7x24”小时线上办事服务,全方位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
矿区中心加大“数据共享”推动业务“授权办”,持续在“数字化”建设发力,推动业务好办易办。现已接通住建部数据共享接口、省住建厅数据共享接口、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中心征信数据接口,缴存职工在业务办理前授权,可在授权范围内查询业务办理所需信息,无需职工提交纸质资料,实现了各类业务“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目标。并根据省住建厅对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要求,完成了综合服务平台改造工作,改进了平台界面,优化了业务流程,简化了材料窗口,实现了公积金业务网端“一看就会办、一点就能办”的建设目标。加大退休“一件事”推进力度,完成了数据接口、业务流程改造工作,待人社部门开通数据推送后,即可办理退休“一件事”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
(五)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4年8月,市中心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市中心一名职工被评为“2024年全市先进工作者”。
《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解 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含矿区)》(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报告重点内容和相关数据解读如下:
一、缴存篇
----缴存资金规模稳步增长。《年度报告》披露,全年新开户单位61家,新开户职工0.59万人;实缴单位665家,实缴职工6.47万人,缴存额15.8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74%、3.52%、2.99%。2024年末,缴存总额145.8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21%;缴存余额51.09亿元,同比增长9.12%。
----非公企业职工占比持续提高。《年度报告》披露,缴存职工中,公有经济占88.12%,非公经济占11.88%。全年新开户职工中,非公经济开户主体占22.50%。2024年,中心推动非公企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中、低收入群体占缴存主导地位。《年度报告》披露,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24%,高收入占0.76%;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88%,高收入占0.12%。中、低收入职工成为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主力军。
二、使用篇
----提取额稳中有进。《年度报告》披露,2.6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1.59亿元,同比增长1.6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03%,比上年减少0.95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94.7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95%。
----保障住房消费力度彰显。《年度报告》披露,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4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5.99%,租赁住房占2.8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3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0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4%,出境定居占1.73%,其他占1.38%。住房消费提取占70.5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9.42%。
2024年公积金提取金额按原因分类
----落实租购并举措施得力。实行租房提取公积金差别化政策,加大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累计年租房提取金额由30000元提高至36000元(含)。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公积金,简化租房提取办理材料,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金额比上年增加0.83个百分点。
----受益群体为中、低收入人群。《年度报告》披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中,中、低收入占比99.53%,高收入占0.47%。中、低收入群体已经成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受益群体。
----助力缴存人安居宜居。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减轻购房人自筹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共103笔,100.01万元。
----贷款发放金额小幅下降。《年度报告》披露,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6万笔6.23亿元,分别同比下降20.00%、16.93%,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4万笔5.05亿元,矿区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万笔1.18亿元。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04亿元,其中市中心2.88亿元,矿区中心1.16亿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6万笔60.11亿元,贷款余额32.3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6.09%、11.54%、7.2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3.30%,比上年末减少1.10个百分点。
----重点支持中青年、中低收入家庭刚需住房需求。《年度报告》披露,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58.15%,30岁-40岁(含)占32.00%,40岁-50岁(含)占8.00%,50岁以上占1.8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4.5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5.42%;中、低收入占99.14%,高收入占0.86%。
----保障住房刚需特点突出。《年度报告》披露,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22%,90-144(含)平方米占89.75%,144平方米以上占4.03%。购买新房占69.60%,购买二手房占30.40%。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年度报告》披露,支持职工购建房20.42万平方米,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3.93%,比上年末增加1.0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167.37万元。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低息惠民政策作用。
三、收益篇
----用好增值收益,彰显民生。《年度报告》披露,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4879.64万元,同比增长6.72%,其中市中心11689.64万元,矿区中心3190.00万元。全年业务支出7499.12万元,同比增长11.28%。其中市中心5587.79万元,矿区中心1911.33万元。实现增值收益7380.52万元,同比增长2.45%,其中市中心6101.85万元,矿区中心1278.67万元;增值收益率1.50%,比上年减少0.11个百分点。
----个贷管理筑牢安全防线。《年度报告》披露,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72万元,其中市中心0万元,矿区中心2.72万元。市中心逾期率为“零”,矿区中心逾期率为0.0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33.98万元。通过加强对贷款逾期催收及逾期贷款的跟踪管理,市中心连续4年保持“零”逾期,矿区中心逾期金额大幅下降。
近5年公积金逾期率情况图 单位:‰
四、服务篇
----创新服务举措,规范统一服务。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地见效。按照“一套资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的集成化办理要求,实现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审批,高效一次办结。矿区中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措并举,在“容缺审批”、“延时服务”、“现场服务”等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职工的获得感。积极推行业务“替代办”“承诺办”。
----提升“治数”“用数”水平。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协同联动、系统推进,源头管控、闭环管理的原则,进行数据质量提升工作。通过建立数据采集与录入规范,健全了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和数据资源体系。通过完善数据质量监控与考核机制,完善了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各项数据指标涨幅明显,取得显著治理效果。
----坚持科技支撑,精耕服务提升。围绕构建便捷高效的数字化服务新模式,推进业务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围绕建立数据赋能的数字化管理新机制,推动实现个人住房贷款数据与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全面对接,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不动产登记、民政、房产服务中心等多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让群众办事“流程更优、材料更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