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18-11-09 15:24 浏览次数:

一、办事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建房改[2005]263号)。

(四)嘉峪关市政府下发的《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和《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实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2.真实公正原则。公开事项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杜绝半公开、假公开,取信于民。

(三)3.注重实效原则。强化服务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办事公开实效的依据。

(四)4.有利监督原则。公开内容要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便于监督。

三、公开内容

(一)1.管理中心的职责、内设机构、部门领导分工和工作人员职责;

(二)2.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决定等;

3.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执行情况;

(三)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5.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及使用等业务的流程、指南等;

(五)6.住房公积金公共查询系统;

(六)7.规范服务标准、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投诉电话。

四、公开形式

(一)对外公开形式:

1.在办公楼道、业务大厅和网站分别设置办事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等内容,公布办事流程图;

2.办公地点、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并设立群众意见箱;  

3.通过本中心网站以及电视、报纸等有关宣传媒体,及时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对外公开内容;

4.印发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指南、办理业务须知等宣传资料;

(二)对内公开形式

1.定期不定期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通报、总结和部署阶段工作情况;

2.印发文件、通报、规章制度;

3.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上墙。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1.制订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布置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

2.按照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以及本中心方案,认真梳理办事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标准;

3.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办事公开经常化、制度化。

4.加强督促检查。平时不定期进行检查,半年和年终要对办事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办事公开

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六、业务办理服务公开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0937---6284700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二)受委托银行服务

工行:6225023

建行:6225424

   (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电话

 任:6283712

支部书记:6285553

总稽核师:6378877

办公室:6282143

业务科:6284700   

稽核科:6261745

七、政策咨询服务公开

咨询渠道:办理场所的柜台或咨询台、客户服务热线(号码)、网上客户服务中心(域名)等。

答复时限:柜台、咨询台及电话咨询当即答复,疑难问题或网上回复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八、投诉建议服务公开

投诉热线:0937---6282143

反馈时限:管理中心收到投诉建议后,在第一时间与投诉人沟通,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