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嘉峪关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综合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嘉峪关市政府网站(http://gaj.jyg.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嘉峪关市公安局政治部宣教科。电话:0937-590665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新闻媒体、《人民公安报》《甘肃日报》《嘉峪关日报》期刊等形式,全面落实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公安政策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文件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优化信息公开流程,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解决问题,主动公开信息,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高质、全面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