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9-23 10:27 浏览次数:

 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何光绪、殷菊花、李寿林、方玉明、朱宏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双拥路、峪新路、关城北路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收到您的建议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

渣土车、大型货车进入双拥路、峪新路、关城路路段行驶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市公安交管部门已针对此进行了专项治理,专门安排部署警力对违反禁令的渣土车、大型货车严厉查处,强化对路面车辆通行秩序的管控,并与相关部门协调设置限高架、禁令标志等配套设施。

 

联系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兰方旭

联系电话:13830799557

 嘉峪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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