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9-23 10: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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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李雪峰、李世慧、殷明成、张会云、孙建生、闫成国、殷明勇、裴金、唐成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S595线野麻湾村委会至机场路岔路口路段安装区间测速设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收到您的建议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

关于S595线野麻湾村委会至机场路岔路口路段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在该辖区利用移动测速仪不定点进行测速,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通过严查超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降低过往车辆的行驶速度,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联系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兰方旭

联系电话:13830799557

 

                               嘉峪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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