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9-23 10: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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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王军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五一中路与兰新东路十字路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收到您的建议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

五一路与兰新路属于城市主干道,两条道路形成畸形斜交路口,路口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带深入路口,给右转弯车辆造成极大不便。去年我市改造五一路时,市公安局与规划部门、建设局共同提出路口改造方案,路口绿化带后退开辟右转弯车道。但兰新路产权属省公路管理局,绿化带产权属于林草绿化管理局,改造方案在协商中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搁置到现在。

此路口改造方案我们目前仍积极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各部门统一意见后,将对五一路与兰新路路口进行改造,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联系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兰方旭

联系电话:13830799557

 嘉峪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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