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9-08 10:26 浏览次数:
 
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张春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嘉文路口至火车站之间开设人行横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按照您的建议,我们立即对嘉文路口至火车站之间路段施划斑马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场确定了施划斑马线的具体位置,并安排施工作业。2018年5月25日,我们已在嘉文路口至火车站之间施划了斑马线。
联系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   安国强
 
                          嘉峪关市公安局
2018 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