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刘立军、王巧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乱张贴、喷涂小广告处罚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收到您的建议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
一是组织派出所民警、街面特巡警在日常巡逻工作中注意发现张贴喷涂小广告的行为,对其行为进行劝阻,建议张贴的人员采用媒体形式进行商业宣传,可降低宣传成本,还可以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民警加大对小广告内容的汇总甄别和分析研判,对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立即开展查处工作。自2017年创城工作至今,我局刑侦部门经工作破获多起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案件,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是借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时掌握全市印刷业数量,制定行业规范由市公安局印制后分发至各分局派出所,要求各广告店、印刷厂张贴,广大业主树立了懂法守法意识。
联系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赵刚
联系电话:13893791044
嘉峪关市公安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