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征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2 10: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公安局

嘉峪关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征集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即日起至2027年7月底,嘉峪关市公安机关将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黑恶犯罪滋生的重点行业,全面深入排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热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助力公安机关精准打击、彻底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二)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贩卖毒品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犯罪线索。

(三)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犯罪线索。

(四)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碰瓷敲诈、色情敲诈、务工敲诈、网络暴力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线索。

(五)大肆实施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六)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七)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八)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垄断线路、地下钱庄团伙、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九)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十)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十一)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

(十二)其他重特大涉黑涉恶势力犯罪线索。

公安机关对群众检举揭发的线索严格保密、规范处置,对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包庇、窝藏涉黑涉恶犯罪分子,为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帮助毁灭、伪造犯罪证据,阻碍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嘉峪关市公安局举报电话:

0937--6245328;0937--6217955

举报邮箱:jyggajshb@163.com

举报信箱:嘉峪关市机场路嘉东综合办公区(嘉峪关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735100)



嘉峪关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