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中国建设银行”嘉峪关长城马拉松赛事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的通告
一、管控时间
2026年6月20日18时至22时。
2026年6月21日06时至14时。
二、管控区域
嘉峪关市城区全域。
三、管控对象
所有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孔明灯等。
四、管控要求
(一)禁飞禁放:管控时段内,未经空军、民航等空管部门依法审批,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严禁在管控区域内起降、飞行、升放上述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二)特殊审批:赛事官方直播、新闻宣传、应急救援等特殊任务,需使用无人机等航空器的,必须由赛事组委会统一申请并获空管部门批准后向嘉峪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报备,严禁“黑飞”。
(三)主动配合:赛事工作人员、参赛人员、观众需自觉遵守管控要求,主动配合安检口及现场安保人员的核查管控,不得携带无人机及相关设备违规进入管控区域。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进行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施放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持有、使用相关航空器的单位、组织及个人,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妥善保管自有航空器,严防其违规升空。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请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嘉峪关市公安局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