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公安交管窗口“非法中介”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4-01 08: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公安局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公安交管业务窗口服务环境,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嘉峪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范围内公安交管业务窗口非法中介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在车驾管服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机动车登记服务站、驾驶人考试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等交管业务场所,以“代办业务”名义宣传、欺骗群众牟利的人员或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发布“驾考包过”“内部选号”“买分卖分”等信息,实施线上揽客、线下代办的行为。

(三)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

(四)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公安交管部门内部人员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违规办理车辆登记、检验、驾驶人体检、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的行为。

二、举报线索要求

(一)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线索,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经过、结果等信息,可提供相关的物证、书证、音视频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一)来电举报:

110或0937-5968301

(二)电子邮箱举报:

314592841@qq.com

(三)来信来访:

嘉峪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嘉峪关市富强西路7015号)邮编:73510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嘉峪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