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党总支关于印发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的通知
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全委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根据《市发改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嘉发改党组发〔2017〕55号),制定如下学习计划。
一、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在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四)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读本》、《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学习辅导资料;
(六)人民日报、新华社社论等学习资料。
二、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
1、党总支组织开展集中学习;
2、委领导给全委党员讲党课;
3、各支部组织集中学习;
4、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专题微信“答题”活动。
(二)个人自学
党员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岗位和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三)交流研讨
1、党总支组织开展专题研讨;
2、各支部党员在支委会议上交流学习体会。
三、学习要求
(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各支部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历史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全委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二)着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氛围。通过在委内网站开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制作宣传展板、邀请专家宣讲等方式,营造全方位多媒体学习氛围,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
(三)增强学习实效。各支部要制定具体学习计划,推动学习工作有序、深入、全面开展。要认真组织做好学习和讨论、交流活动,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部书记要亲自抓学习,履行作为支部第一责任人领学、带学、督促学职责,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业务工作,不断增强服务新时代发展改革、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本领。
各支部要认真做好学习活动的总结、宣传报道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学习情况请及时向总支报告。
市发改委党总支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安排表
时间
内容
参加人员
2017年11月-2018年1月
党总支组织集体学习、研讨习近平在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修正案)等,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
全体党员干部
2017年11月中旬、12月中旬
委领导给全体党员讲党课。
全体党员
干部
各支部分专题组织集中学习。
各支部党员干部
2017年11下旬-12月上旬
各支部党员在全委大会上交流学习体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17年11月下旬-2018年1月
微信“答题”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17年12月中旬
每位党员上交1篇学习体会文章
2018年1月底
举办一次学习十九大精神主题演讲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