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推进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22 17:18 浏览次数:
          为全面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我市出台了《嘉峪关市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推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健全了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推进长效机制,确保项目有人抓、问题有人管、工作有人促,推动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完善 6 项机制,实行 14 条重点举措。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选取机制。明确了省、市重大项目谋划、储备、选取、分类和清单编制实施的要求,并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分级管理实施。项目申报工作于每年10月份启动,编制工作于每年11月份启动,选取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为全市重大项目,其中:选取总投资规模在10亿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不低于2亿元的项目申请列为省列重大项目(社会事业、重大技术改造和高科技产业项目可适当降低标准);选取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申请列为省列重点投资项目。

二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领导干部包抓推进机制。明确了包抓工作程序和包抓工作重点,延续了对省、市重大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干部包抓推进工作机制,市级领导每月听取一次项目推进情况汇报,每季度深入项目现场调研督导一次,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确保每个重大项目有人抓,有人管,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三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要素协调保障机制。省上加大对重大项目的要素保障,我市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对重大项目实行“四优先”,即优先配置土地资源、优先保障建设资金、优先保障节能减排指标、优先保障人才需求。进一步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四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部门协调服务机制。加强指导协调,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进落实“保姆式”服务,依托在线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审批服务、业务指导等工作,为重大项目的推进创造了良好环境。

五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主体责任落实机制。明确了项目建设单位和责任单位的主体建设责任,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积极做好项目前期、资金筹措、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纠纷化解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于重大项目建设。

六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督查考核机制。明确重大项目信息报送的时间和途径,强化督查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奖励,对项目推进不力的单位开展约谈。实行注重正向激励,在要素资源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进一步疏通了重大项目建设的堵点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