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
嘉发改商贸农经(备)〔2020〕34号
关于嘉峪关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项目
登记备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金翼城乡电商快递物流集散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嘉峪关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现予以登记备案,请你公司依法依规办理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固定资产用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后尽快开工建设。同时,企业(单位)建设项目应满足《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有关要求。该项目备案有效期2年,自批准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未申请延期的,本备案文件自行失效。
特此通知。
附件:1、甘肃省嘉峪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