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嘉峪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嘉政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持续做好困难群体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工作。
一、通力合作,在精准落实上聚力。为了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市发展改革委密切关注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联合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制定了《嘉峪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嘉峪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流程。
二、紧盯指数,在精准施策上发力。我市密切关注每月价格指数变动,当价格指数达到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确定的启动条件时,第一时间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力争在5个工作日内将临时价格补贴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低保边缘人口、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足额发放到位。
三、常抓不懈,在精准扶持上着力。2022年7、9、10、11、12月和2023年1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均达到了《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启动流程,在最短时间内联合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及时启动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符合条件的9类困难群体及时足额将价格补贴发放到位。6次累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保障对象共计16511人次,累计发放金额共计48.14万余元。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严格执行《嘉峪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与国调部门的沟通联系,第一时间掌握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做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启动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迅速、精准、足额将价格补贴发放到位,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努力提升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树立党和政府聚焦民生保障工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