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浅述《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投资项目 建议书》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3-04-14 17: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政策指导,巩固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成果,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在 2002 年发布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基础上,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 年版)》(以下简称《通用大纲》)和《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 年版)》(以下简称 《参考大纲》,两个大纲以下统称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下面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浅述《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投资项目建议书》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适用范围不同

项目建议书是建设单位向国家提出申请建设某一具体建设项目的建议文件,是投资决策对拟建项目的大体设想,是为选择建设项目、制定基本建设计划和管理部门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根据可行性成果编制的综合报告,它是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地区布局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组织计划、经济、设计等部门,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效益最好的方案的文件。

项目建议书主要从宏观上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项目建议书为下一步可行性研究打下基础,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投资之前,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各种社会环境、法律等各种方面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确定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好坏,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二、编写时采用的模板和章节不同

项目建议书相对简单、章节较少,与之相比,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相对多一些,章节稍多。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产品方案、拟建条件、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匡算和资金筹措的设想;项目的进度安排;对经济效果、投资效益的初步估计。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包含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市场需求预测和确定的依据;技术工艺、建设标淮、主要设备;资源、原材料、燃料供应及公用设施配合条件;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布置方案、选址意见;项目构成、设计方案、公用辅助配套工程;环境影响及防震要求;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编写深度不同

写项目建议书时相对来说项目的具体参数还未确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尚不清晰,具体编写时如果资料不多,编写者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配备相应的功能,建设规模可根据类似行业类似规模确定,同时投资估算相对粗糙,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了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作为依据外,还有详细的设计资料和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掌握的比较详实确凿的数据与资料作为依据,必须详细深入分析细致内容详实。

四、侧重点不同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只是对建设项目的一个总体设想,重是从宏观上考察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对项目的功能定位、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初步分析,为后续开展可行性研究提供基础。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在项目立项的基础上对拟建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深入的分析论证,主要研究项目建设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贯彻多方案比选理念,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方案、运营方案、融资方案、财务方案、外部影响和效益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分析,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依据,是项目建议书的深化研究。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的编写,可参考《通用大纲》,并对相关内容予以适当简化。

五、审批权限和审批后文件的效力不同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1)大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由国家发改委审查,纳入国家前期工作计划;(2)中小型建设项目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发改委审批,纳入部门和地区的前期工作计划,并报发改委备案。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

建设单位完成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向有关所在地发改委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和审批。正式立项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审批意见严肃执行,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因建设条件变化、建设内容变化或建设投资变化,确实需要变更或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指标和内容时,要经过原批准单位同意,并正式办理变更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

六、其它不同

项目法人(单位)可自行编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要达到国家和省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申请报批时,应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资金筹措方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的相关手续;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项目建议书审批时却不需提供上述支持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