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政府信息公开
>
>
政策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发布日期:2021-01-26 16:04
浏览次数:
次
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0号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
主任:何立峰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