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嘉峪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嘉峪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
《嘉峪关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关于批复嘉峪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嘉环卫发〔2021〕91号)收悉。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以及嘉峪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意见,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项目法人:嘉峪关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
二、项目代码:2019-620200-77-01-008643
三、总平面设计
本项目主要建筑工程为新建综合型分拣中心1座,拟建厂址位于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创业大道东延伸段南侧,占地面积12000m2,建设用地主要形状呈矩形。厂区道路主要车行道为4—6米,混凝土路面,呈环形布置。厂区绿化面积2406.87m2,绿地率为20%。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日处理量350吨。综合型分拣中心设计日分选处理可回收垃圾120吨。
主要建设内容:1、购置投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购买配套收运设备,建设垃圾分类管理平台;2、新建综合型分拣中心1座,包括垃圾(综合)分拣车间、综合办公与生活用房、污水处理间、消防泵房及水池、配电间、围墙等,配套建设给排水设施、道路及硬化、绿化等;3、购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分选系统设备1套。
五、建筑及结构设计
综合型分拣中心建筑物占地面积6265m2,其中:垃圾(综合)分拣车间1座,占地面积5048.32m2,丙类生产车间,主体高度为14.70米,局部仓储空间高度为5.70米;综合办公用房1座,占地面积538.72m2,建筑高度为5.85米;消防泵房水池及磅房1座,占地面积383.14m2,戊类生产车间,出地面楼梯间建筑高度为5.10米,消防水池设计容积为900立方米;污水处理间1座,占地面积75.52m2,建筑高度为5.40米;配电间1座,占地面积136.30m2,丙类车间,建筑高度为5.40米;仓储间及消控室1座,占地面积64.40m2,戊类车间,建筑高度为5.40米;门房1座,占地面积18.60m2,建筑高度为3.60米。本工程所有单体建筑均为地上1层单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垃圾(综合)分拣车间为钢结构,消防水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他单体均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垃圾(综合)分拣车间采用200mm厚成品复合彩钢夹芯板,芯材为100mm厚矿岩棉板,其他建筑物单体外围护结构采用300mm厚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温材料采用50mm厚岩棉。
六、处理工艺
采用破袋+分选+回收+大件垃圾破碎+磁力分选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工艺路线。
七、公用项目设计
(一)给排水及消防设计
综合型分拣中心给水从市政给水管接入,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污水收集处理管网,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室内消防采用临时高压制消火栓灭火系统设计,在垃圾(综合)分拣车间内设置消防炮灭火系统,数量不少于2门,各建筑物室内消火栓系统相互独立。建设消防泵房及水池,900m3水池,配备给水泵4台,室外消防设置5座地下式消火栓井。
(二)电气设计
综合型分拣中心电气设计包括供配电系统、继电保护及系统监控、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与视频监控。供电电源由原有场地东侧变压器接引,用电负荷等级均为三级,消防设备供电负荷二级,采用一路10KV电源供电。设置10KV/0.4KV变配电室,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和高压设备控制、信号、计量采用微机型电力综合自动化装置。照明采用节能型光源,厂区共设置16个监控点。接地采用TN-C-S形式。
(三)暖通设计
综合型分拣中心主要采暖为蓄热式电采暖器采暖方式,用于污水处理间,消防水泵房及磅房、门房。综合用房采用VRV空调系统。综合分拣车间不做采暖设计,采用机械进风、机械排风的通风方式。污水处理间,消防水泵房、配电室通风系统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方式。
(四)节能及绿色建筑设计
综合型分拣中心建筑所选材料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线路的敷设方案,优选自身能耗低、效率高的电气设备和器件用电设备,照明采用高效节能灯具。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6403.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78.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74.96万元,预备费149.50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国拨省补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九、建设期限
2021年底前。
十、其他要求
工程建设涉及的节能措施、交通安全、环保、消防、水土保持、防雷、抗震、职业病防治、绿色建筑设计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相应行业设计标准规范执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
请据此批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按期建成使用。
附件:嘉峪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综合概算表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