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嘉峪关市公共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嘉发改投资发〔2021〕118号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嘉峪关市公共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建局:
你单位报来《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嘉峪关市公共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的报告》(嘉住建发〔2021〕43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以及市工程咨询中心《嘉峪关市公共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纪要》,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公共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法人(单位):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代码:2020-620200-54-01-009878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嘉峪关市公共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将规范市区车辆停放问题,缓解停车矛盾,提高城市交通通行效率,改善城市风貌,完善我市基础设施条件。
四、项目批复情况:该项目已经嘉发改投资发〔2020〕30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议书。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及改造城市停车场7个,总占地面积27684.51平方米,设计机动车停车位551个,其中:无障碍车位11个,充电桩车位58个;非机动车充电车位198个,配套岗亭值守、无障碍设施、绿化及充电桩等。
其中:新建停车场3个,分别是东安街停车场,总面积10045.1平方米,设计车位236个;志强街停车场总面积2415.2平方米,设计车位41个;酒钢公园西北角人行横道停车场,总改造面积2141.9平方米,设计车位33个。改造停车场4个,分别是迎宾湖南门停车场,总改造面积2527.82平方米,设计车位57个;体育馆西侧停车场,总改造面积2084.4平方米,设计车位47个;四0四火车站停车场,总改造面积4685.65平方米,设计车位81个;市场监管局停车场,总改造面积3784.44平方米,设计车位56个。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870万元,其他工程费214万元,预备费16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省补及市财政资金解决。
七、项目建设期限:2021-2023年。
八、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老城区是城市总体景观环境中最重要的空间环境,停车场的建设将进一步改善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条件,有助于提升城市服务等级,改善生活环境质量。
九、招投标方案
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第16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招投标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十、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法人按照可研报告所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报我委审批。
(二)项目法人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水、节能等相关报建手续。
(三)项目法人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及相关配套条件,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规定,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落实到位。
(五)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六)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把控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好施工运行安全。如存在未按批复要求建设及未达开工条件等违规建设行为,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嘉峪关市公共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