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嘉峪关市机场路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嘉峪关市机场路提升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建局:
你单位报来《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嘉峪关市机场路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的报告》(嘉住建发〔2021〕4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以及市工程咨询中心《嘉峪关市机场路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纪要》,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嘉峪关市机场路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法人(单位):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代码:2107-620200-04-01-490816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机场路是直接连接机场和高铁站两大客运、货运交通转换最快捷便利的通道,也是城市中心建成区对外交通出行和物流转换的重要道路,该项目作为嘉峪关市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响应了嘉峪关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工程的实施可完善城区路网,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善周边居民生活和出行条件。因此,该工程的实施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改造道路总长8888.919米,规划道路红线宽60米,设计车速40千米/时、60千米/时。道路设施带已完全形成,实际建设宽度根据路断面板块尺寸分段施工。其中:明珠路~体育大道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拆除后新建,更换水泥砼道牙为石材材质,新建西侧人行道,完善交通组织,预埋通信管群并对路灯井进行维修;体育大道~迎宾东路对机动车道拆除后新建,完善交通组织;迎宾东路~兰新东路对机动车道拆除后新建,改建西侧人行道,完善交通组织;兰新东路~G312对机动车道拆除后进行改造,现状水泥砼道牙更换为石材材质,两侧新建6米宽非机动车道,对明渠进行加铺砼盖板,完善交通组织。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4484.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2768.49万元,其他工程费1026.56万元,预备费689.7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省补及市财政资金解决。
六、项目建设期限:2021—2023年。
七、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机场路向北至嘉峪关市飞机场、向南贯通南市区后接入南站,是直接连接机场和高铁站两大客运、货运交通转换最快捷便利的动脉通道,也是城市中心建成区对外(航空、铁路)交通出行和物流转换的重要道路。该项目不但可以满足机场扩建配套基础设施的需要,还可以完善城区路网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改善周边居民生活、出行条件。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八、招投标方案
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第16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招投标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法人按照可研报告所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报我委审批。
(二)项目法人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水、节能等相关报建手续。
(三)项目法人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及相关配套条件,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规定,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落实到位。
(五)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六)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把控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好施工运行安全。如存在未按批复要求建设及未达开工条件等违规建设行为,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嘉峪关市机场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