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思想认识,法治观念不断强化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中心环节。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由委党组会进行专题部署和落实,对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实行“定人、定责、定岗”,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逐项任务落地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2.认真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坚持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统筹安排,制定《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发改大讲堂”学习培训计划》《市发改委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积极选派职工参加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组织的各类法规培训、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业务知识培训等以及市司法局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学习教育活动。
3.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委党组高度重视全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全方位”责任链条,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根据班子调整及科室人员配备变化,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有3名专职工作人员。将普法经费及法律顾问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专款专用,保障到位。
二、严格依法行政,执行重大决策程序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凡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等重大决策,如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等,我委均按照《意见》执行重大决策五大程序执行,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二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凡重大事项一律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建设,以规范职权运行为核心,以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职权运行机制为目标,重点完善职权运行体制机制,对涉及项目科室等切实增强制度的约束力,规范业务科室工作流程,强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责任主体意识,使各项职权阳光操作、规范运行。
三是严格合法性审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畅通法律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渠道,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从源头上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我委制定的《嘉峪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新华路路内停车位等公共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均经市司法局及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市委市政府决策。
三、推进建章立制,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规范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发展改革委制度汇编》,从党风廉政、党的建设、行政管理、财经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和规范,做到应清理的清理,应增加的增加,应调整的调整,确保了制度全覆盖,推动制度建设及时更新,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服务,保障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规范、有序运转。
二是强化项目监管。持续加强项目管理。采取定时间、定责任、定目标的“挂图作战”方式,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开复工计划,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组织路线图,建立常态化项目管理机制,及时梳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攻坚解决,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同时,从项目建设程序监管、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等方面进行了加强和完善,重点加强对各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过程、建设程序、建设进度和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度,从体制机制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弊端。
四、激发市场活力,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出台了《嘉峪关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工作方案》,认真履行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作用,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我市营商环境评价总成绩77.84分,全省排名第8位,较2021年排名上升1名。
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优化“信用中国(甘肃嘉峪关)”,升级了信用中国(甘肃嘉峪关)网站、信用数据中心、信用库基础环境、信用信息共享等内容。针对错报、漏报、迟报等问题,开发架设了数据报送“前置机”,持续完善数据筛选功能,提升了上报数据的质量和数据归集的效率。不断强化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市级信用平台与省级信用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实现行政、司法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全覆盖,初步建立了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信用信息库,数据归集部门达到50个。建立健全信用承诺机制,督促各部门对本行业、本部门信用承诺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截止目前,已上传信用承诺信息95000条。开展信用修复,对南安市申瑞汽运有限公司等多家法人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公示信息进行了修复,今年以来共计修复28条,帮助企业重塑信用。不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本行业领域信用评价机制,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及措施,已基本实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全覆盖,截至目前,嘉峪关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领域已达到16个,该项指标已获得满分。
三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通过委微信公众号、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等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转载转发,积极宣传引导,提升了市场准入制度的社会知晓面、准入政策的透明度和清单使用的便捷性。聚焦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向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个人或其他市场主体等广泛征集梳理违背市场准入典型案例,落实“每月一排查、每季度一通报”制度,并将征集情况及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截至目前,我市无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
五、下一步工作
(一)抓好基础建设,努力提升实现依法治理工作。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法治建设工作,持续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机制,加大对全委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力度,提升全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抓好阵地建设,不断加大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力度。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积极主动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深入开展全民守法普法宣传教育,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组织各科室有针对性地对服务对象做好普法工作,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三)抓好体系建设,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从执法、守法和普法环节综合施策,着力解决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瓶颈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和维护公平竞争,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