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发布日期:2015-08-04 00:00 浏览次数:

 

审批事项信息
*事项名称: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所属部门: 发改委
*事项编码: 73510001-FX-001 *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
申请条件: 一、项目建议书审批:1.项目申请报告(附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符合国家规定内容与深度要求的项目建议书);2.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3.其他应提交的材料。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1.项目申报单位的报批函;2.项目建议书的批复;3.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5.政府投资以外的资金筹措平衡方案说明材料;6.按国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7.其他应提交的材料。三、概算审批:1.项目申报单位的报批函;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3.按规定编制的初步设计方案、概算及图纸;4.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5.按规定应组建项目法人的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组建的有关证明文件;6.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材料:
  1. 项目申请报告(附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符合国家规定内容与深度要求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审批)
  2. 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项目建议审批)
  3. 项目申报单位的报批函(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4.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5.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6. 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7. 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8. 政府投资以外的资金筹措平衡方案说明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9. 按国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0. 项目申报单位的报批函(概算审批)
  11.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概算审批)
  12. 按规定编制的初步设计方案、概算及图纸(概算审批)
  13.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概算审批)
  14. 按规定应组建项目法人的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组建的有关证明文件(概算审批)
  15. 项目申报单位报批函(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16.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17. 土地部门已经完成土地划拨或出让手续的材料,项目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施工条件的材料(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18.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19. 政府投资和其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20. 实行代建制的项目,提交代建人有关材料及代建合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提交组建的项目法人有关材料(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21. 建设单位提出的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审批)
  22. 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资金申请报告审批)
  23. 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分析报告批复(资金申请报告审批)
  24. 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审查意见(资金申请报告审批)
  25.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含规划意见书、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申请报告审批)
  26. 对申请贴息的项目已使用贷款的,应提供贷款银行的付息单(资金申请报告审批)
许可依据:  
办理流程:  
承诺期限: 14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1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6211045
监督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