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3 09: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嘉峪关数据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g.gov.cn/fgj/)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嘉峪关市新华中路1559号,邮编:735100,电话:0937-622134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原则,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现将我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坚持把微信公众号、中心门户网站作为主要信息发布宣传窗口,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传递正能量,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公开发布信息1325条,其中中心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577条,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748条。各科室、各单位共上报工作信息137篇,动态采用129篇,采用率94.16%。

(二)依申请公开。我中心严把依申请公开法规关和程序关,高质量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宣传审核程序,加强新媒体管理,认真把好信息源头的政治关、政策关和保密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市房产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市房产服务中心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明确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的新闻动态,由相关科室拟定新闻稿件,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三级审核把关,严格把控新闻报道审核关,对新闻报道实行台账管理,规范报批程序,持续巩固微信公众号、中心门户网站媒体资源的舆论阵地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定以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公开载体满足社会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公开内容主要围绕工作动态、房地产政策、物业服务、住房保障等展开,把主动公开信息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和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不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市房产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市房产服务中心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市房产服务中心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和整改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内容准确、程序规范,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房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信息的发布和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市房产服务中心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一是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和主动性,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秉持“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及时且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工作能力。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更新效率和频率。三是持续立足住房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