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及《嘉峪关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嘉政公开办发〔2023〕1号)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g.gov.cn/fgj/)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嘉峪关市新华中路1559号,邮编:735100,电话:0937-622134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创新,按照公开原则,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把微信公众号、中心门户网站作为主要信息发布宣传窗口,2023年,通过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66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652条;通过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10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中心严格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归档等工作,202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办结满意率为100%,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明确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中心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梳理及上传发布信息。将信息报送任务分解到各科室(部门),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评,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市房产服务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市房产服务中心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内容准确、及时高效,群众满意。
(四)政策解读情况。围绕2023年住房管理服务领域重点工作,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及图标图解、音频视频、宣传海报和手册等形式,多渠道深入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同时做好解读信息与政策原文关联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2023年在中心门户网站“政策”专栏更新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32篇,在微信公众号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发布信息40篇。
(五)回应关切情况。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住房管理服务领域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社会重大关切,狠抓工作落实,构建长效机制,印发《工作提示》,明确受理程序、办理时限以及答复模板,加强督查落实,确保了各类问题妥善化解。2023年共受理甘肃省网上信访系统有效信访信息30件,甘肃政务服务网网民留言、舆情动态共 99件,“12345”服务热线来访信息3336余件,办结率100%。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公开中心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设置情况。二是在甘肃政务服务网中发布我中心政务服务事项供企业、群众查询和事项办理。对中心所属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申请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容缺受理材料、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承诺书范本进行公示。三是对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补贴发放、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情况,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季度考核结果、“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公示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四是对“嘉峪关市住房补贴管理系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查询系统、嘉峪关市房产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三大系统进行公示,方便办事群众和企业进行查询办理所需事项。五是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小区张贴公告等形式,围绕重点领域大力开展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增强透明度,减少不必要的误解,让政府多服务,群众少走路。
(七)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中心门户网站新增“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栏目,并对政策解读栏目、便民服务栏目进行了完善,多方位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信息化保障水平。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工作管理,申请关停、注销了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的“雄关房管”抖音账号,确定以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公开载体满足社会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做好平台日常维护。确立专人负责中心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和更新,有效维护了网络安全和单位信息安全,切实提升政务新媒体工作水平。四是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在房产交易大厅建立政务公开专区,专区内配备电脑、查询机、配套等候桌椅等硬件设施,现场提供政府公报等相关纸质材料,为群众提供线下政府信息查阅的渠道,方便办事群众就近享受到“一站式、一体化”的政务公开服务。
(八)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坚持把制度的“废、改、立”作为重中之重,制定了《市房产服务中心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市房产服务中心2023年网上重大主题宣传和重大议题设置方案》《市房产服务中心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和整改工作规程》《市房产服务中心紧急信息报送流程图》,对《市房产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市房产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运行。二是严格落实三级审批制度,对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拟发布的每一条网络信息均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把关,确保网站发布信息和内容准确可靠,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同时明确信息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涉密信息坚决不公开,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房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基本以文字、图表解读为主,视频、动漫、媒体解读较少,公开形式单一。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下一步市房产服务中心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中心重点工作,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的学习。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意识以及业务技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持续立足住房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加大政策解读类信息发布力度,图文结合,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文件与解读同步签发,同步运转,全面推进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嘉峪关新征程贡献房管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