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始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棚户区改造是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嘉峪关市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个计划”、“两个方案”》和《嘉峪关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我市2016年计划对雍平、建林、建安、东安四个街区的3434套酒钢职工住宅进行棚户区改造。按照工作计划,2016年2月6日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嘉峪关市建林(建安、东安)街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2月23日各片区工作组开始入户调查,3月31日完成了动员、摸底、意见汇总、方案修改及公示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4月5日开始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工作;6月30日前完成拆除工作及安置房建设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正式开工建设;7月30日前完成安置房建设及摇号分配工作; 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及回迁入住工作。
4月6日,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例会上了解到,截止4月5日,四个街区共交房903户,首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户数为135户,酒钢(集团)公司已为2256户居民办理了房屋产权,占应办产权总户数2692户的83.8%,预计4月15日前完成剩余436户居民住房的产权办理工作。下一步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还将完善收房、清费、封堵、断引、拆除等各项工作流程,确保我市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