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棚户区改造回迁奖励资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7 15: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

嘉峪关市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已于2020年底全部结束,我中心对签订产权置换协议并回迁的被征收户已按规定时间发放回迁奖励资金。部分被征收户因预留的联系方式有误无法发放,我中心前期已通过上门发放、张贴领取通知、业主微信群通知等方式积极联系被征收户领取。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仍有10户因无法联系未领取奖励资金(详见附件)。

请以下未领取回迁奖励资金的被征收户,于2025年3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原嘉峪关市房管局)财务科414办公室领取。本人不能到场领取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携带相关委托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问询)。

联系人:刘博       联系电话:0937-6287999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7日

政府回迁奖励资金未领取明细

序号

被征收人姓名

原被征收房屋栋号

产权置换房屋栋号

1

何**

绿化街区42栋1号

福民小区21-3-402

2

田**

绿化街区194栋8号

福民小区1-1-502

3

张**

福民街区12栋5号

福民小区37-3-102

4

丁**

四化街区34栋1号

惠民家园29-1-502

5

郑**

雍平街区1#-2-2

雍平坊15-3-302

6

葛**

雍平街区11#-1-3

雍平坊42-1-503

7

李**

建林街区113栋3号

建林小区25-3-501

8

芦**

建林街区172栋2号

建林小区44-2-302

9

李**

建林街区56栋6号

建林小区28-1-201

10

梁**

建林街区220栋5号

建安小区11-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