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证明事项申请人承诺书)公告
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证明事项
申请人承诺书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一、申请办理事项: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二、应提交材料(法定):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情况证明(此事项可个人承诺);
3.低保证;
4.持有农村或乡镇户籍无宅基地证明。
三、承诺内容:t本人/¨本单位郑重承诺,以上应提交材料中的第(2)项、第(2)项材料,由本承诺书代替。本人/本单位对承诺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承诺不真实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承诺人/单位: (公章/手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xxxxxxxxxxxxxxxxx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