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44期 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公租房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公租房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的管理、使用,加大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提升公租房管理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住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助力建立常态化的运营管理监督长效机制,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开展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我中心将于2024年7月8日至8月底,对全市公租房转租、转借、不符合保障条件享受、空置、长期拖欠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请市属公租房承租人予以配合。
请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市的公租房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提供问题线索。
一、整治重点
1.保障对象违规将公租房转租、转借他人的;
2.破坏或者擅自装修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3.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4.累计拖欠公租房租金6个月以上的;
5.改变房屋用途,将公租房用于生产经营或其他违法活动的;
6.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公租房的;
7.租赁期间,财产、收入、车辆、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8.在公租房准入过程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纳入住房保障的;
9.在公租房分配中,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的。
二、违规处理
1.经核查,对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坚决予以清退;对拒不清退的可依法申请司法部门强制执行,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2.在公租房准入过程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纳入住房保障的;在公租房分配中,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的,经核实后将依纪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6236003、6782500
线索反馈:市房产服务中心办公室(403室)6221342
邮箱:jygfgj@163.com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