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嘉峪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涉企优惠政策、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共通过嘉峪关市财政局门户网发布信息87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7条、政务44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90条、解读回应15条、其余版块共267条。全年通过微信客户端发布信息404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落实《嘉峪关市财政局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嘉峪关市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收集、发布和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暂不公开、不公开)三类,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应公开的财政政策等信息均及时、准确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对外发布,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年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456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办事公开工作格局,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部署,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嘉峪关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