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17: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财政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嘉峪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涉企优惠政策、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共通过嘉峪关市财政局门户网发布信息87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7条、政务44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90条、解读回应15条、其余版块共267条。全年通过微信客户端发布信息4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自然人申请公开信息要求7条,根据相关规定已全部予以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落实《嘉峪关市财政局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嘉峪关市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收集、发布和管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工作。定期维护更新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管理建设,落实专人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微信公众平台订阅数为773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暂不公开、不公开)三类,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应公开的财政政策等信息均及时、准确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对外发布,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45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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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办事公开工作格局,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部署,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嘉峪关市财政局

                               20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