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职能与工作
1、参与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财政资金集中收付、总预算会计核算、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
2、参与制定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监管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银行帐户,配合财政国库部门公开公正地选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代理银行;
3、参与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根据人大批准的部门预算,审核、批复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下达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
4、参与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审核办理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
5、负责审核办理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直接支付业务;
6、配合有关方面实施 “金财工程”建设,制定财政资金集中支付信息数据库相关管理办法,管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信息网络系统,定期汇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财政资金支付、清算、使用等信息数据,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供依据;
7、按照政府预算收支分类,对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预算内、非税收入资金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定期与国库科、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并指导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部门的预算会计核算工作;
8、配合国库科审核、批复省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汇总编制财政预算内、非税收入资金总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