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救助中心
交通救助中心职能与工作
1、依法筹集救助基金,管理救助基金专户资金;
2、受理、审核垫付申请,并依法垫付;
3、定期向市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报告救助基金收支情况;
4、依法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的有关制度与操作规程;
5、组建和管理专家库,建立关于救助及费用争议的专家审核、裁定制度;
6、依法向事故责任人追偿垫付资金;
7、其他管理救助基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