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总决算

发布日期:2020-07-28 09: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峪关市二〇一九年财政总决算分析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过“紧日子”要求,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在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实现了收支平衡。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9年度省级和市县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甘财库〔2019〕38号)要求,编制完成了嘉峪关市2019年财政总决算,现将编制情况分析如下:

一、 财政收入情况

(一) 一般公共预算

嘉峪关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0.86亿元。

2019年,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税收减收,导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短收1.86亿元,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根据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规定及预算调整程序,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一般公共收入预算调整为19亿元,并在19亿元的基础上增加债务转贷收入2亿元,最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21亿元。

全年地区性财政收入完成36.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3%,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7%(以下简称“同比增长”或“同比下降”)。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6%,同口径增长3.5%。

分部门情况:税务局完成1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同比下降5%;财政局完成3.0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4%,同比增长28.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嘉峪关市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55亿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超收1.17亿元,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4.9亿元,根据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规定及预算调整程序,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3.72亿元,并在3.72亿元的基础上增加债务转贷收入4.9亿元,最终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8.62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7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同比增长60.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嘉峪关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000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超收296万元,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329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2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89倍。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嘉峪关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9.39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08亿元,为年预算的98.4%,同比下降1.5%。

二、财政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嘉峪关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8.5亿元。

2019年,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税收减收,导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短收1.86亿元,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5亿元等资金予以补充,不足部分1.41亿元调减支出预算,将支出预算从28.5亿元调整为27.09亿元;二是因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相应将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在27.09亿元的基础上再调增2亿元,最终将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29.09亿元。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86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下降0.8%。

(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

嘉峪关市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55亿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超收1.17亿元,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4.9亿元,根据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规定及预算调整程序,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3.72亿元,并在3.72亿元的基础上增加债务转贷收入4.9亿元,最终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8.6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3.72亿元,并相应增加债券支出4.9亿元,最终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8.62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96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46.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嘉峪关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3000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超收296万元,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为329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296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89倍。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嘉峪关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9.82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33亿元,为年预算的102.6%,同比增长2.6%。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省政府2009年确定的省对我市的财政体制政策和2016年“营改增”收入财政分享体制;政府性基金列收列支、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政策规定,经与省财政厅结算后,2019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4.07亿元,其中:本年收入19.5亿元,返还性收入-1.7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8.8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亿元,上年结余0.1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8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484万元,财政存量资金调入0.35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0.4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3.99亿元,其中:本年支出31.86亿元,上解省财政支出1.6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9亿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849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84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01亿元,其中:本年收入3.77亿元,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0.3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9.01亿元,其中:本年支出8.96亿元,调出资金484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为零,实现了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96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0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33亿元,当年结余-1.25亿元,滚存结余23.88亿元。

四、2019年财政工作回顾

2019年,受经济下行压力以及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实施后的影响,全市税收收入短收的趋势更加明显,支撑财政收入增长的动力明显不足,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增收压力巨大,民生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及确保重点项目资金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在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预算执行总体平衡,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 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

1.财政收入预算

2019年4月1日起,国家实施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后,对以制造业为主的工矿型城市的税收影响巨大,我市全口径税收减收6.2亿元,影响市本级税收减收2.4亿元,导致年初既定的一般公共收入预算20.86亿元、增长6%的预期目标无法完成。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财税部门主动作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非税征收征缴、清欠工作,加大税收征管、挖掘税收潜力力度,防止跑冒滴漏,坚持做到精准征收并增收,努力将减收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亿元,完成了调整后的目标任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9年,随着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内形成的商品用房和配套建设的商业用房进入销售高峰期,同时加大了土地出让金征管和清欠工作力度,土地出让金收入较上年大幅度增长,全年入库市级收入2.98亿元,有效拉动了政府性基金收入整体增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今年以来,市政府国资委在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监管,上调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较上年大幅增加,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提前完成年初预算目标任务,并再创历史新高。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随着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政策性降费持续落实以及部分灵活就业参保断缴、停保人员增多,社保基金收入大幅减少。支出方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享受待遇人数持续增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补贴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导致待遇支出刚性增长较快。收支相抵后,收不抵支的赤字进一步扩大,也达到了历史新高。

2.财政支出预算

一是全力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努力克服地方财力紧张,收支矛盾突出的不利局面,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在保证工资发放的基础上,保证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证基本民生项目需求,努力把更多的财力用到距离老百姓更近的地方。

二是全力保证重点支出。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重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公共管理行业的“八项”支出23.7亿元,同比增长10.1%。

三是全力保证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全力保证重点项目资金需求,通过各种渠道向省财政厅汇报困难,争取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亿元,专项债券4.9亿元,按规定重点落实基础设施、污染防治、棚户区改造等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用于推进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镇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 预算执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贯彻减税降费政策并精准征收。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将国家给予实体经济的政策红利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做到精准征收,加强依法征管,加大税收稽查,实施综合治税,挖潜增收,查漏补缺,确保减收后的收入高质量完成;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取消和暂停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规定,坚持做到应停尽停,坚决不越红线,强化非税征管,依规征收,力争做到以费补税,努力减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形成的财力缺口。

二是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并全力保障民生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过“紧日子”工作要求,政府机关带头过“苦日子”,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含公用经费)、“三公”经费开支,将节约下的资金统筹用于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缺口。

三是全面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建设。依法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为主要内容的全口径预算。严格执行“二上二下”的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加强政府性基金征管,收入达到3.72亿元;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公司制改革有序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首次突破3200万元;减税降费政策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运行平稳,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深化。

四是严格预算执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无预算不支出,坚决纠正部门随意要求追加预算,确有规定需要新增安排支出的,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核论证、报批。将所有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是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全面彻底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了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并督促214家预算单位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率100%。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自觉将财政的政务和事务活动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重点针对年初预算安排、年中预算执行、政府债务等工作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三)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全年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8.84亿元、税收返还收入4759万元,已根据一般性转移支付相关规定安排至相关预算科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4.4亿元,已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规定安排用于特定科目支出。

2.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39.5亿元;当年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3.73亿元,其中:本金2亿元,利息1.73亿元。全年地方政府债务没有发生逾期行为。

3.全年“三公经费”支出952万元,同比下降4.6%。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4万元,同比下降2.9%;公务出国费用较上年减少74万元,同比下降9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7万元,同比下降2.9%;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49万元,同比增长23.2%。

4.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6.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9亿元(棚改债券3.4亿元、绿色项目1亿元、重点水利0.5亿元)。按规定重点落实基础设施、污染防治、棚户区改造等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用于推进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镇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按照《预算法》规定,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若有超收,用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在调整预算的基础上超收4783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累计为5292万元,拟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短收时,弥补预算资金不足。

6.全年累计清理盘活存量资金5.9亿元,按规定原渠道使用3.6亿元,统筹安排使用2.3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化解民营企业欠款、化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欠款、重点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

(四)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在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悉心指导下,在各部门共同努力、狠抓落实下,市级财政收支预算得到了较好执行,全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顺利实现了全年收支平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税源基础薄弱、税源结构比较单一、地方特色税种并不明显、对重点工业企业依赖较重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财政收入抗风险能力较弱;财政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可调剂使用的财力逐步下降,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三保”支出压力与日俱增,兜牢兜实“三保”支出的风险逐步加大,社会不稳定因素也逐步显现;民生投入缺口较大,公共服务水平还比较低,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个别部门和单位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偶有发生;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然存在,隐性债务化解工作还需加力,偿债体制机制还需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需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需深入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发展和改革中逐步解决。

五、 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收入组织,确保精准征收。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部署,紧盯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变化情况,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形势,及时掌握税源、税收、非税收入动态变化,实现动态管控机制。不断细化征管措施,落实收入月通报、月督促制度,强化沟通协商,确保应收尽收。强化对征管部门监督力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收入均衡入库。

二是坚持过“紧日子”,降低运行成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带头过‘紧日子’、让百姓过‘好日子’”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源节流有关规定,对各部门压减一般支出(公用经费)一律按照规定比例统一进行压减,部门业务费支出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对不该开支、不必开支、不切实际的支出一律不开支。

三是主动向上对接,全力争资争策。主动研究中央、省上的宏观政策导向,准确把握国家投资信息,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发挥中间人作用,积极配合各部门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抓好项目申报工作,形成争取资金工作合力。建立争资工作奖惩机制,推进形成奖优罚劣的工作导向,激励部门积极主动向上争资,并力争取得更大突破。

四是兜牢“三保”底线,完成清欠目标。“三保”关系基层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提高政治站位、拓宽思路视野,完善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的能力,坚决不让基本民生保障出现问题。按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明确清欠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督促各欠款部门制定偿还计划、措施和期限,切实负起责任,层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清欠工作目标。

五是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工作部署及要求,紧盯防范化解目标,强化防范化解措施,严控债务规模和风险等级,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把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稳抓牢。

总之,下一步我们在深化财政改革方面还需持续用力,在拓展财源、优化收入结构方面还需更加着力,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财政基础建设方面还需切实努力。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目标任务,精准履职,强化落实,持续发力,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深化改革,努力完成年度预算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下载:2019年财政总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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